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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水平和优势的标准向国际标准组织推荐

,争取纳入国际标准体系当中,同时积极运用

WTO 等国际组织的相关条款,维护我国出口企业的利益;(4)制定国际认证制度,建立与国际权
威认证机构的互认机制

,这是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途径。 

  企业在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应对机制过程中应起到基础性的作用。因为应对技术
性贸易壁垒的工作说到底是要由企业或要通过企业来完成的

,是要通过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

管理

,使产品达到进口国的技术要求。当然这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技术标准是合理的,经过努

力我们能够达到的

,一是一些不合理规定或超出我们实际水平、经过努力也不可能达到的标

,对于后者我们就要据理力争,必要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要使技

术性贸易壁垒理性化

(张海东,2004)[2]。但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一项费时费力、成本很高的

活动

,对于单个的企业来讲往往是难以承担的,特别是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出口企业更是如此。

另外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还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

,很多企业可能会产生

“搭便车”的机会主义

思想。每个企业在进行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时都会进行成本收益的计算

,只有当技术性贸易

壁垒带来的损失大于应对的成本的时候他们才会去应对

,否则宁肯退出这一市场,而如果每个

企业出口量都不大

,从而放弃这一市场损失不大或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需要的费用比较高

,可能大家就都不会去应对了,而即使大家都想应对也会造成重复和浪费。因此,在应对技术

性贸易壁垒问题上存在着市场失灵的问题

,以单个的企业为单位来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不

现实的

,也是不可能的。 

  由政府或企业来牵头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应对机制都是不合适的

,因此应该由

行业协会来担负起这一重任。行业协会作为本行业企业自愿参加的一个组织

,目的是维护和

增进会员企业和行业的利益

,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应对机制应该成为其主要的工作内

容之一。行业协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活动属于一种

“集体行动”,对于这样具有较强外部

性的活动来讲

,集体行为要比个人行动更有效率(奥尔森,1965)[3],但这种集体行动也会存在

“搭便车”的问题,解决的方法就是将这种产品变成“俱乐部物品”,只向会员企业提供服务,只
要具备了一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

,

“搭便车”问题就可以解决(布坎南,1965)[4]。只要应对技术

性贸易壁垒所支付的成本小于失去出口市场造成的损失时

,行业协会和会员企业就有动力去

进行应对

,费用可以由各会员企业平等或歧视性地分摊,这样可以保证每一个会员企业都能够

从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中获得利益

,同时还可以降低成本,取得规模经济的好处。 

  加入

WTO 后,政府必须遵循 WTO 的相关法律框架,在 WTO 所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和履行

自己的职责

,要退出对市场和企业的直接管理,让企业按照市场规则来进行决策和经营,这样

在经济社会的功能和管理方面就会留下一个

“真空地带”,填补这一“真空地带”的就是各种非

政府组织如行业协会

,而 WTO 的精神就是要发挥这些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宋玉华、胡培

,2004)[5]。我国加入 WTO 之后,政府职能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行业协会的活动空间也就越

来越大

,因此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是可以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的。 

  

 

  二、行业协会在应对贸易壁垒中的作用

 

  

 

  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工作

,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行业协会在

其中应该发挥关键的组织作用。

2001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授予有

关行业协会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有关职能及委托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授予有关行业协

会的职能包括

:(1)负责组织协调本行业企业遭受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工

;(2)负责本行业产品出口价格的协调,维护出口秩序;(3)参与本行业产业损害调查。委托有

关行业协会的工作包括

:(1)协助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和进出口磋商机制,提出与本行业有

关的价格承诺的建议

;(2)收集、整理、研究本行业产品在国内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例;

(3)报送应诉案件进展情况及最新动态;(4)负责采集、分析和上报本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数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