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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培训效果评估及总结(心得):外训的学员在外训结束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通过 OA 填写培

训总结或心得,并将培训材料交由人力资源部检验和备案;

 3.6 培训费用报销:由公司全额支付的外训,在外训结束后由外训人员提供参加培训的发票、

交通票等,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财务部报销;

 3.7 培训复制:人力资源部根据外训的效果及内部培训计划,可要求外训人员将培训课程进

行第二次开发。

4、培训机构/老师的选择与管理

   由人力资源本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各部门可协助提供相关信息,由人力资源本部组

织评估与确定;外部培训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4.1 外部培训机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成功案例或成功辅导企业、主要服务项目、主要培训师、

年度公开课或专项公开课计划、所在地区、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4.2 外部培训师信息:包括培训师个人基本情况、擅长课程、曾辅导过的企业等。

5、外训考勤管理

 5.1 外请内训或外派培训:工作日按正常上班处理,非工作日不予调休或补薪;外派人员因
重大事宜,无法参加培训时,因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说明,人力资源部安排其他人员进行培训
或另行安排培训时间。外出培训人员,中途离场或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经核查属实的,外出
培训期间按旷工处理,并由受训人承担费用,从工资中自动扣除。
 5.2 自费学习:工作日按事假处理。

6、培训费用管理

 6.1 外请内训:包括讲师的讲课费用及交通费、食宿费、场地费等因培训产生的费用,都属该

次培训的费用;

 6.2 外派培训:需签订《培训协议》,双方约定服务年限,如外训人员在规定的服务年限内离

职,需向公司支付赔偿金,具体如下:

 报销费用(人民币)

服务年数

(自外训结

束之日起

算)

赔偿金额

200(含)~1000 元(含)

半年

赔偿金额

=全部外训报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