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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使它的承诺信号变得更加可信。因为最惠国待遇原则在很大程度上锁定了各国已经承诺
的保护水平,当某一个成员背离其以前对某个贸易伙伴所作的承诺,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
它就需要向所有

WTO 成员做出补偿,从而付出更大的代价。

  六、争端解决机制:多边贸易体制规则实施的保障

  要解决国际贸易协定的实际义务的履行问题,关键是需要建立一套强制实施的措施。
“在国际范围内,法庭的重要性是有限的,在没有宪兵和监狱存在的情况下,无论我们如何
强调法庭的重要性,它的重要性还是有限的

”(贝格威尔等,2005)。

  

WTO 组织结构中的核心和重要部分是源于 GATT 几十年经验和实践的争端解决程序,

它是使世界贸易体制条约义务得到有效履行的一种核心措施。因此,

WTO 争端解决机制被

誉为

WTO 王冠上的明珠,正如前 WTO 总干事鲁杰罗所说,

“如果不提及争端解决机制,

任何对

WTO 成就的评论都是不完整的。从许多方面讲,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制的主

要支柱,是

WTO 对全球经济稳定做出的最独特的贡献。

”它一方面解决了贸易强国单方面

采取行动的

“侵略性的单边主义”,另一方面也通过本身程序和机制的完善保障了多边贸易

体制规则的实施。

  为换取更强有力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

WTO 对单边贸易行动实行了严格的多边约束。

各国政府同意,只要有可能,均采取多边补救方式解决问题。这就限制了贸易强国单方面采
取行动的余地。在多边贸易体制内,其争端解决机制被认为是体现了平等、迅速、有效和具有
约束性的,其争端解决机制的赔偿和授权报复执行手段限制了大国任意采取

“侵略性的单边

主义

”。多边争端解决机制能够克服双边关系中存在的“势力不均衡”,因为两国贸易战中总

是大国的损失要小,所以在双边框架下约束它违约的力量较小。而在

WTO 多边框架下,违

约将被要求赔偿损失并可能受到经济制裁,增加了大国违约成本。

  被认为是

“从论坛和调解委员会变成法院或仲裁庭的革命”的争端解决机制提高了 WTO

作为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使多边贸易体制更安全、可预见和稳定。它将

“共识”程序改为

“反向共识”,加强了 WTO 法律制度的约束力。反向共识规则形成的自动通过,使得 WTO
争端解决机构对成员在

WTO 协议下发生的争端有了强制管辖权。WTO 在强调当事成员之

间的磋商、谅解、斡旋、调解和调停的同时,还强调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的作用,建立了各种
具有一定强制力、准司法效力的执行手段。最后,它规定了最后解决期限,并借组织的力量
加强了争端解决机制报复机制的威力,从而保障裁决的执行。

  七、谈判机制:一个驱动多边贸易体制的博弈系统

  从本义上说,多边贸易体制是处理各国贸易关系的原则和规则的基本框架。不过,这些
原则和规则以及各国在这些原则和规则下相应的义务,并不是由某个全球性的统治机构来
制定和强制实行的,实践中并不存在这样的超国家机构。

GATT/WTO 本身并不是规则制定

者,而是组织成员进行谈判,为成员间谈判提供便利、提供谈判场所

(黄静波,2004)。谈判

才是多边贸易体系的驱动力量,它被用来确定规则和程序,定期降低贸易壁垒,或用于新
的国家想加入这个俱乐部的时候,还被用来解决贸易摩擦

(霍克曼,1999)。国际贸易自由化

进程中的飞跃正是通过一系列

“贸易回合”的方式实现的。谈判本身就是博弈过程,多边贸易

体制的谈判更是一个博弈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