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 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要显示唛头。如果发票需办理对方大使
馆认证,一般要提前
20 天办理。
b.FORM A 原产地证书:FORM A 原产地证要在发货之前到检验
检疫局申办。需注意的是运输日期要在
L/C 的交货期和开船日之前,在
发票日期之后。未能在发货之前办理的,要办理后发证书,需提供报关单
提单等文件。经香港转运的货物,
FORM A 证书通常要到香港的中国商
检公司办理加签,证明未在港对货物进行再加工。
c.一般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可在中国贸易促进会办理,要求低
一些。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如果原产地证书要办理大使馆
加签,也和发票一样要提前
20 天办理。
d.装运通知:一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要通知客人发货的
细节,包括船名,航班次,开船日,预计抵港日,货物及数量,金额,
包装件数,唛头,目的港代理人等。有时
L/C 要求提供发送证明,如传真
报告书,发函底单等,注意按客人要求的时间内办理。
e.装箱单:装箱单应清楚地表明货物装箱情况。要显示每箱内装的
数量,每箱的毛重,净重,外箱尺寸。按外箱尺寸计算出来的总体积要与
标明的总体积相符。要显示唛头和箱号,以便于客人查找。装箱单的重量
体积要于提单相符。
7.交单:
a.采用 L/C 收汇的,应在规定的交单时间内,备齐全部单证,并严
格审单,确保没有错误,才交银行议付。
b.采用 T/T 收汇的(后 T/T),在取得提单后马上传真提单给客人
付款,确认受到余款后再将提单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给客人。
c.如果 T/T 收汇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柜的(前 T/T),要等收款
后再安排拖柜。拿到提单后可立即寄正本提单给客人。
8.业务登记:每单出口业务在完成后要及时做登记,包括电脑登记
及书面登记,便于以后查询,统计等。
9.文件存档:所有的文件、L/C 和议付文件必须留存一整套以备查用。
10.单证员平时应注意收集运价变动,船期,航线,等信息,为业务
员报价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