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单证的签发、回收、核销;设定直接业务领用单证的最高限额;根据相关
事业部核定的代理、预约保险业务初次领用单证数量设定代理、预约保险业务领用
单证的最高限额;对库存进行管理和检查;定期对业务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和归档;
发现有重要空白保险单证被盗、遗失等情况,应及时向本单位总经理室和分公司客
户服务中心报告,并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登报声明作废。
3.3 营业单位专(兼)职单证管理员:负责对重要保险单证进行实物收发和保管。单
证管理员须报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备案。单证管理员如有变动,需报分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备案后再进行严格的工作移交。由营业单位交接人进行移交,营业单位综合
部经理和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监交,移交清单四方签字,并将移交存在的问
题以书面形式报分公司总经理室和营业单位总经理。
4.工作流程
4.1 重要空白保险单证的设计、印刷
4.1.1 重要空白保险单证的格式、设计必须严格按照总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印刷使
用。
a)
重要空白保险单证格式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b)
正本、副本上端套印司徽、司名;
c)
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保费金额、保险险种、相关保单号和批单号;
d)
单证签发日期、签发人、复核人;
e)
单证流水编号;
f)
单证联次的确定,应满足收款入账、业务登记、理赔给付的需要。单证联次中必
须有一联为档案存根联。
4.1.2 我司开办的地方险种或自行设计的保单,其保险条款、保单格式、联次等必须
按总公司印制单证的要求,由分公司相关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共同设计,设计样
本报总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印制。分公司应选择资质优良的印刷单位承印
地方性单证,并将确定的印刷单位报总公司销售管理部备案。
4.1.3 分公司单证管理员根据已在使用的各类重要空白保险单证的实际用量和单证
库存情况填写《重要空白保险单证领库申请》,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传真至总
公司销售管理部,同时在单证系统中作领库申请。
4.2、重要空白保险单证入库、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