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有关
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有关制度规定。
2.监督检查各类计价依据的执行情况。
3.预测和发布建设工程价格信息资料。
4.负责工程造价应用软件的推广备案工作。
5.参与工程招标的评标、定标工作。
6.实施对造价专业人员和造价咨询机构的行业管理。
7.实施对发承包合同的监督、备案以及合同纠纷的调解。
8.负责造价专业人员的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构成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整个建设期间,
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
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指土地使用费
;第二类指与工程建设有关
的其他费用
;第三类指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一、土地使用费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固定于一定地点与地面相连接,必须占用一定量的土地,也就必
然要发生为获得建设用地而支付的费用,这就是土地使用费。它是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
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或者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
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㈠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其总和一般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
20 倍,土地年产值则按该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其内容包括: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 6~10 倍范围内制
定。征收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2.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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