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海关通关放行后应去三检大厅办理三检。向大厅内的代理报验机构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由
他们代理报验。报验后,可在大厅内统一窗口交费。并在白色提货单上盖三检放行章。
4.三检手续办理后,去港池大厅交港杂费。港杂费用结清后,港方将提货联退给提货人供提货用。
5.所有提货手续办妥后,可通知事先联系好的堆场提货。
注意事项:
(1)首先应与港池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
(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
(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
残。
6.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7.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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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制
(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 浅绿色)
1、适用范围:
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均适用此报单向海关申报。
2、栏目填写规范
1〕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规范亦基本相同。但对如下
栏目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在
“贸易方式”栏,除填具贸易性质外,还应填具登记手册的海关编号。“贸易方
式
”可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为“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或“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设备”。
2〕“外汇来源”一般为“不支付外汇”。
3〕 在“经营单位”栏,应填具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的公司名称。
4〕在“成交价格”栏,进口外商免费提供加工装配用的料件,应按实际价格填报。
5〕如果同时进口料件和设备,料件和设备应分别填具报关单。
二,填制
(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浅蓝色)
1、适用范围: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进口货物,均适用本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2、栏目填写规范
1〕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要求基本相同。
2〕“贸易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为:“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 “外商投资企
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
3〕外商投资企业以“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补偿贸易”或“租赁贸易”等方
式进口的货物,应按相应贸易方式填报。
4〕“外汇来源”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为“不支付外汇”或“其他”。
三,填制
(普通 白色)
1、适用范围:
除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料加工合同项下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口货物外,其余的进口货物申报手续均
适用《进口货物报关单》
(白色)。
某些非贸易渠道进口的物品,如捐赠物资,礼品,外国企业、新闻等常驻机构进口的公用物品等,也
适用本报关单。
2、栏目填写规范
1〕进口口岸:填明货物在中国的进境地点名称(第一口岸)。如文锦渡、广州等。可从提单上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