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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重要的职务,在他看来,项目不如自己个人的小事(可做可不做)重要,

所以造成项目进度的延误,我不得不去物色另外一个人来代替他。但后果已成。

 

还有一种情况,安排了某人工作,工作量在你的估算内,但是到了检查时,

他对你说

“我不会做”,“我不知如何做”之类的话,而同时他还在上网或做其他

的事,但作为已有计划的你来说,则是项目进度被打乱的后果。

 

这种人当然在下一个项目不会被用,但是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我

认为应当将工作量细化到天甚至于小时,遇到这种员工则可立即开除,同时损

失的工作时间是可控的。从而减轻了对项目开发的影响。

 

        

个人能力

 

程序员的领悟力各不相同。对不同的人要采用不同的方法来工作。

 

对个人能力高的人你可以务虚的谈工作任务,他在接受任务的同时就可以

提出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想到你没有想到的问题,直到把问题搞清楚。这样的

人你可以放心的让他去做,因为他已经完全理解了你的意图。

 

对个人能力一般的人,你讲什么他不能理解的很清楚,有的为了面子不懂

也不说

,但是在做的时候出了问题,在你指着他做的程序大骂的同时,你的项目

进度在拖延。对于这种情况,你只能写出对他工作的要求,写出你的意图,明确

工作目标。

 

对个人能力差的人你不能说只是写个要求就行的,那样的话他写的程序依

然会让你忍无可忍,怎么办,把系统中技术要求较低的部分分出来,然后按

1,2,3,4 步骤写出来。有人说这样还不如自己写完算了,但是这种工作往往

是重复量很大。如做界面等。

 

当然,

RUP 的实施方针希望是淡化个人力量,而注重流程与大家的协作,

同时细化了系统的每一部分。但是

RUP 的实施不能教条化,在实行中还要根据

项目实际情况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