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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集水样用的容器应是玻璃、陶瓷器皿。采水样时应先用

水样水冲洗三次后才能采集水样,采后迅速将瓶盖盖好。

2、 采集锅炉给水的水样时,应在水泵的出口处或给水的流

动部位取样。

3、

采集炉水水样时,接有水样冷却器者,应调节冷却水量

及取样阀门,使水样温度在

30

―40℃范围内,流速稳

定并控制在

500―700ml/min 范围内;没有水样冷却

器者,取样时应使用耐热器,并注意缓开取水阀门,取

样人员应避开水流方向正面,防止烫伤。

4、 采集水样的数量应能满足试验和复核的要求。

5、 测定水样中的溶解氧等不稳定成分时,按规定的方法在

现场化验。

6、 各项水质化验分析的方法,应按 GB1576―2001《低

压锅炉水质标准》附录

A“

水质分析方法 执行。

7、 原水至少每月化验一次。化验的项目包括:硬度、碱度 、

pH 值、溶解固形物或氯根等。有条件时,可做水质全分

析及相应增加化验次数。经过混凝、沉淀、过滤的原水,

每日做一次化验,化验项目有:

pH 值、悬浮物。

8、

离子交换器输出的软水一般每

2h 化验 1 次硬度;每

8h 化验 1 次氯根。H-Na 系统离子交换器的软水还应增

加对

pH 值、碱度、电导率的测定。除氧器的出水,每班

做一次溶解氧的化验,当除氧器的负荷波动时,相应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