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1、
非公司领导或工程部人员须经物业办公室同意后,在值班员的陪同下
方可进入发电机房,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平时机房门应加锁。
2、
机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3、
发电机平时置于自动待发状态,蓄电池置于浮充电状态,须定期进行
充放电。
4、
配电房值班员必须熟悉机组开停操作及机组正常运行参数,发电机运
行时,应派专人值班。
5、
每月起动机组运转检查半小时,确保机组正常自动投入。
6、
发电机油箱内储备8小时满负荷用油量。
7、
发电机实行定人定机操作、保养和每月周期运行检查。非值班或维修人
员不得操作。
8、
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由发电机责任人打扫。
9、
机房及油库内消防须定期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10、
发电机检查时须将主令开关掷于停止档,以避免市电意外停电,导
致发电机运行,发生意外伤害。
11、
每半年对主、副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确保机组的良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