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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

相互了解、双向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
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不违反国家强行性规定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
约定具体期限(双方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对试用期的约定有明
确的限定。《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1996 年 10 月 31 日)规

定: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
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
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
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

” 

次。 《劳动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 21

条规定, 试用期

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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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规定: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

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

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本案中和信公司与李维之间签订的试用协议
书就属于只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李维可以要求和信公
司与其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享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任意一方在试用期内

解除劳动合同均应符合一定的条件、遵循必要的程序。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在试

 

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三十二
条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是劳动法对于试用
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的特别规定。如果不属于特别规定的情形而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
示与行为,就要受到劳动法一般规定的约束。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
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
单位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和信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以上条件,否则解除劳动合
同即是违法行为,依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公司以公司业务紧缩、不再需要相
应岗位的人员为理由解除与李维之间的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显然是不成立的。如果和信公
司要以李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依据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还必须举证证明当时签订协议是约
定的录用条件的标准是什么,李维在哪些方面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标准,否则在法律上还是
不能成立。和信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李维的劳动合同(关系),李维可以要求和信公
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续签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是支付经济补偿金。李维主动作了工
作交接,并离开了公司。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愿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视为是双方协
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提议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没有异议,最后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1994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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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第五条规定: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

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该办法第十条还规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
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做了一些新的规定。对于劳动合同中约

定的试用期,在期限上做了调整。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还规定以完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