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高数字应以米为单位,注写到小数点以后第三位。在总平面图中,可注写到小数字点以后第二位。
零点标高应注写成
±0.000,正数标高不注“+”,负数标高应注“-”,例如 3.000、-0.600。
在图样的同一位置需表示几个不同标高时,标高数字可按图的形式注写。
10、绘图深度:
不同比例的平面图、剖面图,其抹灰层、楼地面、材料图例的省略画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比例大于
1:50 的平面图、剖面图,应画出抹灰层与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并宜画出材料图例;
比例等于
1:50 的平面图、剖面图,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抹灰层的面层线应根据需要而定;
比例小于
1:50 的平面图、剖面图,可不画出抹灰层,但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比例为
1:100~1:200 的平面图、剖面图,可画简化的材料图例(如钢筋混凝土涂黑等),但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比例小于
1:200 的平面图、剖面图,可不画材料图例,剖面图的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可不画出。
二、建筑平立剖的表达
A、总图:
绘制要点:
1、 标注路名、入口、次入口、出口、停车、地下车库入口、辅助建筑名称、老建筑名称等。
2、 指北针。
3、 人行道、路牙。
4、 地面材质的区分。
5、 屋面材料和做法。
6、 标注层数。
7、 建筑轮廓线加粗,建筑阴影的表达。
8、 种树的原则。
B、平面图
规定:假想用一水平的剖切平面沿略高于窗台的位置,一般为离楼面
1200~1500 处,剖切房屋后,对剖切面以下的部分所作出的水平剖面图,即为建筑平面图。
通常建筑有几层就应画出几个平面图,并标注其相应的图名,依次为首层平面图,二层平面
….屋顶平面图。对于平面布置完全相同的楼层,可公用一个平面图,为 x-y 层平面图,
或标准层平面图。
平面图中的线型应粗细分明,凡是被剖切平面剖切到的墙、柱等断面轮廓线,均用粗实线表示,门的开启方向线和窗的轮廓线以及其余可见轮廓线均用中实线表示。
绘制要点:
1、
平面图下方应注明那层平面,按什么比例绘制,如
“一层平面图 1:100”。文字下画一根粗实线。比例可以用数字,也可以用比例尺。
2、 注明每个房间或空间的用途,比如
“接待室”,也可以用数字+索引的方式表达
3、
注意常用的墙的厚度和门的宽度大小,门的开启方式的表达(单开、双开、转门、弹簧门、移门、大小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