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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

 

三.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大部分城市污水处理费标

准偏低,企业(特别是使用自备水源的企业)欠交拒交的现象严重,有些地区

交费率不足

10%。如安徽的淮北、宿州、亳州、界首,河南的长葛、开封等市的污

水处理费征收率仅能达到

20%至 40%。安徽淮南市共有 496 家使用公共供水的企

业欠费,其中

1/3 已因关停并转成为死账。 

四.运行管理政企不分,效率低下的局面亟待改进。有些城市政府默许污

水处理设施不运行或减量运行,根本谈不上有效监管。如蚌埠市政府于

2002 年 8

月将蚌埠第一污水处理厂以整体承债式划转安徽丰原集团后,由于政府部门疏

于管理,不但污水处理厂管理混乱,不能正常运行,而且丰原集团未经处理的

废水还在不断排往淮河。

 

五.一些企业排入下水道的污水严重超标,致使城市污水处理厂不能正

常运行,出水水质不能达标排放,个别的甚至全系统瘫痪。例如郑州王新庄污水

处理厂进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常年超过设计指标的

1 至 1.5 倍;阜阳污水处理厂处

理的七里长沟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浓度最高超过设计指标的

5.4 倍。

.我国现阶段对城市污水处理的现状

 

    

 

“九五”以来,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给予重

点支持;各地政府尤其是重点流域城市政府,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不断加大

以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收费

制度从无到有,征收率不断提高,有些城市已经达到保本微利水平;不少城市

积极推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产业化、市场化得到快速发展。

 

对全国

660 个设市城市的有关数据分析表明,2003 年底,我国城市污水

排放总量为

349.2 亿吨,比 2000 年城市污水排放总量增加 5.2%。2000 年全国有

污水处理厂

427 个,2003 年增加到 612 个,城市污水处理厂个数增加了 43%,

总规模增长了

97%,其中二级生化处理厂的规模增长 114%。污水处理厂处理能

力也由

2000 年的 2158 万立方米/天增加到 2003 年的 4253 万立方米/天,污水

处理能力大约翻了一番。据初步估算,这

3 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的增长相

当于建国

50 多年的建设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