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排 水 量 作 了 更 加 严
格的限制。
众所周知,BaP 是国际癌研究机构(LARC)确定的对人体有致癌性的有害物质。经预处
理后,焦化废水中的
BaP 平均含量在 189μg/L。经生化处理后 BaP 的含量降低至在 6~
30μg/L。废水经混凝处理后,BaP 的含量可降低到 2μg/L。与目前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0.03μg/L 仍相差甚远,给水体造成严重
污染,尤其对饮用水源构成严重威胁(饮用水标准中规定
BaP 小于 0.01μg/L 。
鉴于目前常用的焦化废水处理工艺很难使 BaP 达标,因此最有效的途径是优化煤气净化
工艺,设置高效脱硫、脱氰设施,大幅度减少焦化废水的产生量,使处理后的焦化废水回用,
焦化废水尽量不外排,以彻底解决焦化废水对受纳水体的污染。
2 焦化废水的再生利用
2.1 再生利用废水的水质要求
对再生利用废水的水质要求因其利用的途径而异。我国目前尚无关于工业废水再生利用
的水质标准,但可以借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水质标准。目前国家已颁布了
6 项《城市污水
再生利用》系列标准,其中工业用水水质分为冷却用水、洗涤用水、锅炉用水、工艺用水和产
品用水
5 类。工业冷却水的再生利用废水主要水质指标见表 2。
表
2 用于工业冷却水的再生利用废水的主要水质指标
水质指标
pH
COD
mg/L
BOD
5
mg/L
氨氮
mg/L
色度
倍
石油类
mg/L
总磷
mg/L
总硬度
mg/L
GB/T19923-2005 6.5~8.5
60
10
10
30
1
1.0
450
2.2 焦化废水排放标准不断提高
由于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对排放废水的水质要求也愈加严格。对比即将
正式颁布的《炼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中的间接冷却用水水质,可以看出二者对 BOD
5
、氨氮和总磷的要求相同,分别
为
10mg/L、10mg/L 和 1.0mg/L。总氮及其他排放指标均严于再生利用的水质要求,因此再生
利用是焦化企业的优先选择。
2.3 水资源的短缺及废水资源化的要求
随着全球用水量的增加和水质恶化,全世界将面临水资源的严重危机。我国人均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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