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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和内河运输。

    3、 关键点:风险划分点,交货点,费用划分点均在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轮船舷(实际操
作中为装到船舱内)。

    4、 卖方的主要义务

    A、 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港口惯常方式
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装船通知。

    B、 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商检证,原产地证等)办理货物出口手续
(报关、出口订仓等)。

    C、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到船舱内为止)。

    D、 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已装船海运提单)。

    5、 买方的主要义务

    A、 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货物价款。

    B、 负责订舱或租船、支付运费(海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
时间的充分通知,(实际业务中买方告知卖方其在装运港的货运代理,并要求卖方向其订
船,海运费为到付,由买方支付,通常买方支付的海运费较卖方自己订船要便宜

10-

20%)。

    C、 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配额在进口国同样由买方向国内行政机构申领)
或其他核准证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D、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装运港船舱内以后的)

    E、 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6、 实际业务中的注意点

    A、 贸易合同中注明启运港:启运港应为海港或河港(南通、重庆港等为内河港)

    B、 贸易中要求卖方提供清洁已装船提单,风险和费用的转移点即为装运港指定的船舱
内。

    C、 船货衔接应在贸易合同中明确规定,空舱费,滞期费以及仓储保险等额外费用由谁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