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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质量、工期前提下的合理低价。

 

  

2.2 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 

  应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违约争议
处理等,都应有明确的约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
内容,通过谈判,争取得到有利于合理低价的合同条款。同时,正确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
引起索赔的因素,对索赔要有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此外,应争取工程保
险、工程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得到适当转移、有效分散和合理规避,提高工程造价
的控制效果。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是减少工程风险损失和赔偿纠纷的有效措施。

 

  采用无标底招标方式时,如果由于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不理想,或是出现几个投标人
恶意围标的情况,将会发生中标价与业主的预期价格出现较大差距,给工程的后续工作带
来隐患。其结果是合同签订、执行过程中一波三折;或是施工阶段业主频繁变更,以降低造
价;甚至造成工程流标,需重新进行招标。给业主带来较大风险。

 

  

3、对工程造价失控的防范措施 

  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作为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
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一个不完善的招标文件,会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
带来麻烦和纠纷,引起索赔。例如有关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如何结算,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提到,
在施工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约定,就会在竣工结算时发生争议,甚至成为承包商追加工程款
的突破口。为此起草招标文件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约定应尽量包死,少留或不留活口,尽量减少暂定金额分项。

 

  对于可能在施工中增加较多的单项工程量,应约定当工程量增加超过

a%后,该项单价

下调

b%。 

  工程量清单所列分项外的可预见的变更情况,须约定一个可操作的安排,如提前或拖
延工期的奖励惩罚办法等。

 

  对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设备、装饰材料的功能、型号、技术要求、外观色彩应尽量做到
详尽描叙、可约定一个上限价,要求承包商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样品,在业主确认后才能施工。
并保留如所提供样品市场价达不到上限价时,业主有相应调低价格的权利。

 

  是否允许投标人调整措施项目清单内容,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因措施项目清单与
施工方案密切相关,业主如允许投标人调整,且自主报价,则需规定此部分报价包干,不
因实体分项清单的变化而调整。

 

  

4、结论 

  给排水项目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管理,设计面广、环节多、难度大,相应的外部环
境还不太成熟,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和不足。只有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勘察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中介咨询服务单位等的共同努力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工程项目
招标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就一定能去的满意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谢颖.曲恒绪. 给排水工程造价与招投标. 中国水利水电 ,2010. 

  

[2] 董巧婷.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国铁道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