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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转移风险和开展索赔。工程索赔制度正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还要注意向第三
方转移风险。主要通过履约保证、工程保险和工程分包等方式来实现风险转移。

      (4)防止借资、垫资承接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前就签订协议或者企业间借贷是
违反法律法规的,是无效民事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对施工企业极为不利,可能导致投入的
资金不能及时收回或者无法收回。

      (5)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不要轻易相信任口头承诺和保证,一 “字”干金,
而非一

“诺”千金。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

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一
能获得最大收益。

      2、合同风险防范的几种具体对策

      (1)采取一些报价策略。如将工程中一些风险大、花钱多的分项工程或工作抛开,仅
在报价单中注明,由双方再度商讨决定。

      (2)在报价单中,建议将一些花费大、风险大的分项工程按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结算。

      (3)在法律和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件、附加或补充说明,
这样可以给合同谈判和索赔留下伏笔。

      (4)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
合理,使业主方和承包方双方合理分担风险。这是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广泛,也是最有效的
对策,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合同中予以详细地具体的规定,
防止意外风险。通过合同谈判争取在合同条款中增加对承包人权益的保护性条款。使风险型
条款合理化,力争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条款做修改或限定,防止独立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