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与考核标准
1、各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对本部门区域内的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服务)质量、设备设施
的维修保养与清洁卫生工作、安全工作等,有直接督导、检查、考核的责任;对在本部门区域
内的其它部门人员的工作(服务)质量等有直接督导、检查的责任,有向其部门经理、管理
人员提出考核的建议权。
2、董事长、总经理、值班经理、大堂副理、质检员等有每日巡视、督导、检查各部门的工作
(服务)质量、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与清洁卫生工作、安全工作等的责任与权力。
3、质量监督小组每月汇总检查日报、客人投诉、值班经理及大堂副理日报等情况,并根
据《员工手册》规定的奖、惩条例和《玉台国际酒店奖惩与考评标准》进行奖惩考核;上报行政
办对当事员工进行奖惩。
4、对客人投诉及酒店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不仅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考核,并对其
上级作出相应的处罚考核。
5、每月由总经理根据各部门经理的工作质量和经营情况对各部门进行工作考评,决定
各部门经理工资的上下浮动。
十一、酒店员工奖惩与考评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适应酒店经营管理与经营管理目标考核的需要,严明店规,培养一支思想好、技术精、
作风硬、纪律严、质量高的员工队伍和管理队伍,达到和保持优秀四星级饭店的服务与管理
水准,以高度的工作效率,给宾客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员工奖惩与考评实施细则。
(二)范围
1、适用于对所有员工的奖惩。
2、适用于对中层以下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的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