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现有的外贸管理体制制约了我国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
目前尽管国内已经放宽出口经营权,出口主体增多,但主要依靠专业外贸公司进行。这是由于现
有的外贸管理体制造成的条块分割和科、工、贸相互分离,使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科研院所之间
缺乏较好的衔接,其经营的往往只能是技术和服务要求不高的初级产品和一般性制成品,因而
使其难以从技术和服务两方面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例如成套设备等机电产品,对售后服务要求极
高,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协调,而单纯的外贸企业却无法做到;国内拥有产品开发能力的生产企
业和科研院所由于信息不畅,或缺乏与生产企业的有效联系,研究成果很难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因此,现有的管理体制不利于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外贸企业的技术进步,也不适应我国科技兴
贸战略的需要,抑制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
2.3 国内市场的过度保护弱化了企业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动力
由于我国国内市场的竞争环境远比国际市场竞争环境宽松,一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企业虽然
拥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但这种优势仅仅是相对于国内同行业而言的,在国际市场上他们并不具
有真正的竞争优势。这些相对优势使一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积极性弱化了,不思进取,严重缺
乏进行产品结构升级的动力,使低级的产品结构长期维系,国际竞争力随对手竞争力的迅速提
高而下降,出口创汇能力十分有限。
2.4 国际市场营销的经验不足使企业缺乏自主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由于我国企业的市场营销观念较差,进军国际市场的经验不足,不得不依靠国外的销售企业。加
之,企业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对新产品研制开发的先期投入不足,创新能力不强,只能按
国外客户的要求进行加工生产,而无法把专利、商标等无形价值融入到具体的价格中,影响了企
业利润的提高和推动技术进步的内在动力。
3 加快我国出口产品技术进步的对策
3.1 改变现有的政府管理体制,协调和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开外贸的自营
进出口权,赋予更多的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对外经营权。为促进外贸企业同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
的紧密结合,使产品的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信息反馈等融为一体,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国
家可以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此机构的基本职能应该是制定出口产品技术创新规划、为企业提供
有关信息服务、协调各部门间关于出口的技术创新政策安排等。同时,还应选择性地扶持一些行
业科研院所,使其在转制时发展成为高科技的外向型企业,成为高科技产品出口基地。
3.2 为企业提供必要的财政、金融支持
设立
“双高产品出口振兴基金”,是解决我国研究与开发资金投入不足、加速出口产品技术创新、
促进双高产品出口的有效措施。基金的来源应以政府的财政拨款为主,并辅之有关部门和企业的
捐赠。此基金的扶持对象主要应集中于有关技术创新的关键环节等。政府的财政支持应该是利用
税收杠杆增强企业对双高产品出口的积极性,有效的出口支持手段是金融手段,如银行的低息
贷款、出口信贷等,把过去国家对出口的扶持转化为金融机构和出口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改变
过去直接由国家财政部门出面干预的做法。
3.3 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强化竞争机制
出口产品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只有激发起企业内在的欲望,才能促进
“双高产品”的出口。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