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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蔬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模式、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IC 卡监管模式、云南无公害养殖及肉

制品

EAN.UCC 射频管理模式、山东省潍坊市寿光蔬菜安全可追溯管理模式。 

  

 

  

2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实施以来,企业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质量意识明显加强、食品企业的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2.1 检验对象有限、检验项目单一 

  虽然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已经涵盖了

28 大类食品,但是,目前已经实施食

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市场中,检验对象主要是蔬菜,特别是蔬菜中的叶类菜,而对果品、
畜产品、水产品等的检验和对牛、羊、禽类产品的检疫很少。同时,在检验项目上主要是检验
蔬菜的有机磷含量、畜禽产品的兽药含量,其他项目的检验很少。这样的检验对象和检验项
目不能完全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也难以满足消费者放心购买的要求。

 

  

 

  

2.2 检测机构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 

  目前我国真正从事食品检测的机构比较少,技术监督部门长期以来主要从事的是工业
产品的检测,农业部门从事的是土壤的检测,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主要从事的是进出口产
品的检测,而对食品检测的专门机构很少。而且,我国目前食品市场准入的检测以速测为主,
由于手段过于简单,还不能使消费者和生产者充分地信服。特别是当纠纷发生时,速测难以
拿出可资参考的依据,是市场准入碰到最大的难题。要精确检测农药、兽药残留及重金属超
标,还得依靠精密设备。速测结果作为执法依据存在一定的风险。

 

  

 

  

2.3 市场准入缺少联动机制 

  市场准入的中心环节在食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可是由于城市市场的复杂性,在管
理上存在不少困难。由于市场的分散性,一些市场采取了市场准入制,而另一些市场不采取,
那么不合格食品就有可能从一个市场串到另一个市场。同样一个城市采取了市场准入制,而
另一个城市不采取,有害食品就有可能从此城市进入彼城市。这样市场间的相互串动,是食
品市场准人工作的大忌,不能实现市场的联动,不真正地建成食品市场准入市场网,就不
可能真正地把有害食品拒之场外。同时,一个市场或一个地区的食品经过检测后进人另一个
市场,难以得到当地部门的承认,再次检测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制约了食品市场准入的步
伐。

 

  

 

  

2.4 市场准入缺少有效的惩罚措施 

  目前,我国对问题食品的管理尚缺少必要的惩罚处理措施。导致一些城市食品领域虽然
实施了准入制度,但是对于违反制度或不遵守制度的商家却没有相关的法规进行惩罚,相
关罚款力度也不够,如我国《食品卫生法》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者的处罚是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以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如此过低的惩罚,造假者、违法者的违法成本非常低,所

以才有屡罚屡犯者。这些法规的欠缺导致制度执行的乏力与低效。另外,即使市场检测出了
问题的食品,也仅仅只能说明此批食品有问题,可能市场有权不让其在市场上销售,但是
要做到销毁或追根溯源比较困难。因为现在我国尚没有完善的配套处理办法,无法可依、无
章可循使市场准入说起来十分动听,但是真正地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2.5 外地食品的市场准入还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