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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长 到

1960 年 的 3.97

亿吨,然后又快速下降到

1961 年的 2.77 亿吨。主要原因是违背煤矿生产规律,

超能力生产,造成煤矿采掘关系严重失调和设备失修、巷道失修问题严重,出现
了煤炭产量大起大落。
  在此情况下,国务院组织召开了由薄一波、薛暮桥等经济专家参加的座谈会
听取了开滦等六个矿务局汇报,分析了原因,煤炭部根据当时陈云副总理指示,
颁发了《关于矿井和露天煤矿的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划分范围的规定》
对煤矿

“三量”作出了规定:矿井开拓煤炭量可采期一般为 3~5 年以上;准备煤量

可采期一般为

12 个月以上;回采煤量可采期一般为 3~6 个月以上。之后又相继颁

发了《关于采掘工作面推行正规循环作业的若干规定》、

《生产矿井井巷开拓部署

的若干规定》、

《生产矿井开拓准备规定》等制度,到

1965 年,全国煤炭产量达到

2.31 亿吨,采掘关系基本恢复正常。之后,经过了 10 多年的努力,全国煤炭

产量才又实现了稳步增长。
  从

1966 年至 1976 年,在“立足战争,争取时间建设战略后方”的思想指导

下,先后开展了

“大三线”建设、“扭转北煤南运”建设和“江南 9 省”煤炭建设,“三

”煤炭建设的大转移,并提出了“大干三年,扭转北煤南运的局面”,推广“边

勘探、边设计、边施工、边生产和当年设计、当年施工、当年投产

”的“四边三当年”

的作法。由于冒进的指导思想煤矿采掘关系再次出现严重失调,煤炭产量下降,
供应不足,供需矛盾加剧。并一度出现

1972 至 1974 年全国煤炭产量停滞不前,

满足不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提出了

“老矿要挖潜,新井要快建,小煤

窑要大发展

”,“全党动员,各级办矿;多搞中小,以小为主;由小到大,由土到洋;

成群配套,形成矿区

;选择重点,建设基地”的发展思路,促进了地方煤矿和小

煤矿产量快速增加。这一时期,通过加强江南、云贵、华北、东北、蒙东、两淮和中
南等煤田勘探和开发建设,优化了我国煤炭生产布局,新建了

720 处煤矿,“四

五、五五

”期间全国煤炭产量年均增长 3000 万吨,1976 年,全国煤炭产量达到了

4.84 亿吨。1977 年,通过恢复煤矿规章制度,建立正常生产秩序,进一步发展
采掘机械化,原煤产量快速增长到

5.5 亿吨。

  第二个阶段:

1978 年至 1992 年转轨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国家对国有重点

煤炭企业仍然实行计划经济管理,乡镇煤矿在农业政策支持下得到了快速发展,
国家推进煤炭技术进步和规范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系逐步形成,企业自主经
营权开始增加,煤炭企业多种经营的发展思路逐渐形成。这一时期,随着改革开
放政策实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乡镇煤矿属农业部管理,为促进乡镇企业发
展,支持资源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在相关政策支持下

(乡镇煤矿享受农业优惠税

收政策

),乡镇小煤矿快速发展,全国乡镇煤矿最多时达到 8 万多个。

  对于国有重点煤矿,国家通过引进大量的先进技术装备,推进煤炭技术进
步和规范产业发展,企业自主经营权逐渐增加,煤炭企业多种经营思路开始形
成。煤炭产业的主要政策目的,仍然是快速提高煤矿产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
要。如,推行

“国家、集体、个体一齐上,大中小煤矿一起搞”,推进机械化生产和

煤矿标准化,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发展思路。为推进我国煤矿机械
化生产,

1978 年,经邓小平同志批准引进了 100 套综采设备和综掘设备,分配

给条件较好的开滦、大同、平顶山、淮北、鸡西、兖州、新汶、徐州、潞安、西山、阳泉
和义马矿务局使用,制定了《采煤工作面质量标准》、

《采煤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

管理办法》、

《生产矿井正规循环作业规定》等,按照

“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

针,开始进行了煤炭工业的第二次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