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且未在办公室待命的司机,
15
—
分钟
2 个小时内按旷工半天进行处罚,2 小时
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罚。
13.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
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司机不服从领导管理的,每次罚款
50 元,三
次以上(包含三次)不服从领导管理除处以
200 元罚款外给予辞退。
14.
司机每月电话费用补贴
100 元,应每日 24 小时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
员的呼叫,应尽快回复。如不开机者一次扣罚
20 元;当月不开机达五次者不予补
贴电话费。经公司多次联系不接电话者每次扣罚
30 元;多次不接电话者不发年终
奖励。
15. 司机在送货物期间丢失货物、开回的单据数量不符、没有注明付款方式、发生送错
现象等;除损失自行承担外,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
16. 用车保养不当,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一次,两次以上予以书面警告处分一次,三次
以上予以记过处分一次并扣罚
100 元。因保养不当造成重大事故的,另外承担相
应责任和损失。
17. 司机利用出车之便偷盗公司物品、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公司损失,并扣罚一个月工资给予辞退。
18. 外出运输车辆要填好行车记录,未填写行车记录私自用车人员扣罚 200 元/次,
如发现三次及以上者扣罚当月工资,外出车辆必须节约用油,如有发现虚报油票 、
燃油外漏现象,扣罚当月工资。
19. 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送货未出
差错的司机,年终给予
500-1000 元奖励。
20. 板车罚款金额 200 元以内的,板车司机可自行处理;罚款金额在 200 元以上的,
应请负责人。
21. 板车出车前应进行常规检查,确保出车安全;车辆在行驶途中遇到故障和损耗急
需维修的,视实际需要经车队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事故管理:
22.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23. 未有人员伤亡,只造成车辆损坏的,司机应负责一切损失和责任(包括公司车辆
维修费用)。
24. 发生人员伤亡的,应根据相关法律裁定来划分责任和承担相关费用。
25. 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