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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芯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 25%~30%。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

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

50%。

  设置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线槽、桥架宜高出地面

2.2m 以上。线槽和桥架顶部距楼板不宜小于 30mm;在过梁

或其它障碍物处,不宜小于

50 mm。

  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其水平
部分缆线可以不绑扎。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间隔

1.5m 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

1.5m 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

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

5~10m 处进行固定。

  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对绞电缆、光缆及其它
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别、数量、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

1.5m,间距

应均匀,松紧适度。
  楼内光缆宜在金属线槽中敷设,在桥架敷设时应在绑扎固定段加装垫套。
  采用吊顶支撑柱作为线槽在顶棚内敷设缆线时,每根支撑柱所辖范围内的缆线可以不
设置线槽进行布放,但应分束绑扎,缆线护套应阻燃,缆线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及暗管敷设电、光缆的施工技术要求应按照本
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
  保护措施
  水平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预埋暗管保护要求如下:
  (

1)预埋在墙体中间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 50mm,楼板中暗管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

25mm。
  (

2)直线布管每 30m 处应设置过线盒装置。

  (

3)暗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 90 度,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度不得多于 2 个,并

不应有

S 弯出现,有弯头的管段长度超过 20m 时,应设置管线过线盒装置;在有 2 个弯时,

不超过

15m 应设置过线盒。

  (

4)暗管转弯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 6 倍,如暗管外径大于 50mm 时,不应

小于

10 倍。

  (

5)暗管管口应光滑,并加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宜为 25~50mm。

  网络地板缆线敷设保护要求如下:
  (

1)线槽之间应沟通。

  (

2)线槽盖板应可开启。

  (

3)主线槽的宽度由网络地板盖板的宽度而定,一般宜在 200mm 左右,支线槽宽不

宜小于

70mm。

  (

4)地板块应抗压、抗冲击和阻燃。

  塑料线槽槽底固定点间距一般宜为

1m。

  铺设活动地板敷设缆线时,活动地板内净空应为

150~300mm。

  采用公用立柱作为顶棚支撑柱时,可在立柱中布放缆线。立柱支撑点宜避开沟槽和线槽
位置,支撑应牢固。立柱中电力线和综合布线缆线合一布放时,中间应有金属板隔开,间距
应符合设计要求。
  干线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缆线不得布放在电梯或供水、供汽、供暖管道竖井中,亦不应布放在强电竖井中。
  干线通道间应沟通。

 

  

2、主干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