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
4 芯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 25%~30%。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
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
50%。
设置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线槽、桥架宜高出地面
2.2m 以上。线槽和桥架顶部距楼板不宜小于 30mm;在过梁
或其它障碍物处,不宜小于
50 mm。
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其水平
部分缆线可以不绑扎。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间隔
1.5m 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
1.5m 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
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
5~10m 处进行固定。
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对绞电缆、光缆及其它
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别、数量、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
1.5m,间距
应均匀,松紧适度。
楼内光缆宜在金属线槽中敷设,在桥架敷设时应在绑扎固定段加装垫套。
采用吊顶支撑柱作为线槽在顶棚内敷设缆线时,每根支撑柱所辖范围内的缆线可以不
设置线槽进行布放,但应分束绑扎,缆线护套应阻燃,缆线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及暗管敷设电、光缆的施工技术要求应按照本
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
保护措施
水平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预埋暗管保护要求如下:
(
1)预埋在墙体中间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 50mm,楼板中暗管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
25mm。
(
2)直线布管每 30m 处应设置过线盒装置。
(
3)暗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 90 度,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度不得多于 2 个,并
不应有
S 弯出现,有弯头的管段长度超过 20m 时,应设置管线过线盒装置;在有 2 个弯时,
不超过
15m 应设置过线盒。
(
4)暗管转弯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 6 倍,如暗管外径大于 50mm 时,不应
小于
10 倍。
(
5)暗管管口应光滑,并加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宜为 25~50mm。
网络地板缆线敷设保护要求如下:
(
1)线槽之间应沟通。
(
2)线槽盖板应可开启。
(
3)主线槽的宽度由网络地板盖板的宽度而定,一般宜在 200mm 左右,支线槽宽不
宜小于
70mm。
(
4)地板块应抗压、抗冲击和阻燃。
塑料线槽槽底固定点间距一般宜为
1m。
铺设活动地板敷设缆线时,活动地板内净空应为
150~300mm。
采用公用立柱作为顶棚支撑柱时,可在立柱中布放缆线。立柱支撑点宜避开沟槽和线槽
位置,支撑应牢固。立柱中电力线和综合布线缆线合一布放时,中间应有金属板隔开,间距
应符合设计要求。
干线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缆线不得布放在电梯或供水、供汽、供暖管道竖井中,亦不应布放在强电竖井中。
干线通道间应沟通。
2、主干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