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因素,保证传感器的安全和寿命。
传感器量程的计算公式是在充分考虑到影响秤体的各个因素后,经过大量的实验而确
定的。
公式如下:
C=K-0K-1K-2K-3(Wmax+W)/N
C—单个传感器的额定量程
W—秤体自重
Wmax—被称物体净重的最大值
N—秤体所采用支撑点的数量
K-0—保险系数,一般取值在 1.2~1.3 之间
K-1—冲击系数
K-2—秤体的重心偏移系数
K-3—风压系数
例如:一台
30t 电子汽车衡,最大称量是 30t,秤体自重为 1.9t,采用四只传感器,根
据当时的实际情况,选取保险系数
K-0=1.25,冲击系数 K-1=1.18,重心偏移系数 K-2—
=1.03,风压系数 K-3=1.02,试确定传感器的吨位。
解:根据传感器量程计算公式:
C=K-0K-1K-2K-3(Wmax+W)/N
可知:
C=1.25×1.18×1.03×1.02×(30+1.9)/4 =12.36t
因 此 , 可 选 用 量 程 为
15t 的 传 感 器 ( 传 感 器 的 吨 位 一 般 只 有
10T、15T、20t、25t、30t、40t、50t 等,除非特殊订做)。
根据经验,一般应使传感器工作在其
30%~70%量程内,但对于一些在使用过程中存
在较大冲击力的衡器,如动态轨道衡、动态汽车衡、钢材秤等,在选用传感器时,一般要扩
大其量程,使传感器工作在其量程的
20%~30%之内,使传感器的称量储备量增大,以保
证传感器的使用安全和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