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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法律法规还不能满足市场经济
和工程造价管理的需求,在实际贯彻当中存在许多问题。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屡
见不鲜。具体表现在合同签订后监督不力,许多工程即使是签订了合同,但是施工和决算中
仍然扯皮不断,一是施工过程中出现增加工程量的确认,二是合同中的法律性认识不足,
有法不依。如工程款往往不能按时支付,工程单位只有通过回扣等办法取得工程款,增加了
施工单位的成本和负担,也给工程管理带来不便。

 

 

(三)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现有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及其相应机构,主要依靠定额进行工程预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已经不能适应

 现代 化造价管理的要求,即不能独立果断处理复杂的工程技术经济问题,缺

乏投资预控能力,又不善于协调工程项目各主体间的关系。另外,缺乏经济法律知识,对处
理赔偿和反索赔束手无策,只熟悉概预算工作而不具有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这些都迫切需
要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二、工程造价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一)决策阶段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作为造价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的初始环节,决策阶段工作质量的好坏对整个造价的高低起
着十分重要地作用。具体来说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确定和项目的财务分析。可
行性分析是运用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在拟建项目

 计算 期内对经济规模、标准水平、建设地址、

生产工艺、施工设备、资源设施等诸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计算和论证,以

 科学 、准确地选

择最佳方案。投资估算的确定是将工程造价的构成分为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两部分。其中,
建安工程造价设备购置费及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中不涉及时间变化因素的部分,属静态投资;
而涉及价格、汇率利率、税率等变动的部分,则属于动态投资。动态投资的估算应以基准年静
态投资的资金使用计划额为基础,计算主要包括价格变动可能增加的投资额、建设利息和固
定资产方向调节税等三部分等内容。建设项目的财务评价主要是从资金时间价值和基本财务
报表中取得的数据来进行衡量,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体系,分析、计算项目直接发生的财
务效益和费用,考察和清偿能力等财务状况,从财务可行性方面对项目的取舍提出批评意
见。

 (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工程设计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阶段,是整个工程造价管理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