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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技术手段,来加强内容监管力度。

1 美国信息内容安全监管现状美国是互联网最发达,

管理最宽松的国家。但是对网络内容的监管依旧十分严格和

严厉,以保护青少年免受色情内容的影响。

1.1 完善立法美国政府针对本国国情,从联邦和州两个

层次进行机构设置和立法管理,互联网管理体系已较为成

熟 。

1996 年 2 月 1 日 美 国 通 过 了 《 传 播 净 化 法 案 》

The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of  1996 , 简 称 CDA )

[1]。该法案是《电讯传播法案》一部分,是美国国会对管制互

联网色情内容做出的第一次尝试,以限制、阻止网上黄色内

容对青少年的影响和毒害。由于此法引起了言论自由与内容

管理方面的争论。美国最高法院于

1997 年 6 月裁定,该法因

违背美国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权而无效。

1998 年 10

月美国国会通过《儿童在线保护法》(

ChildOnline Protection 

Act,简称 COPA),旨在对有害儿童身心健康的网络色情

内容加以管理。法案规定商业性的色情网站不得提供

17 岁以

下的未成年人浏览

“缺乏严肃文学、艺术、政治、科学价值的

裸体与性行为影像及文字

”有害身心的网站内容,对未满 18

岁的青少年进行必要的限制进入措施,以防止其浏览成人

网站。由于与言论自由矛盾,

1999 年 2 月,法官裁定 COPA

违宪。

2000 年 4 月 20 日,美国国会发布《儿童网络隐私规

则》。

2000 年 12 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儿童互联网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