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技术手段,来加强内容监管力度。
1 美国信息内容安全监管现状美国是互联网最发达,
管理最宽松的国家。但是对网络内容的监管依旧十分严格和
严厉,以保护青少年免受色情内容的影响。
1.1 完善立法美国政府针对本国国情,从联邦和州两个
层次进行机构设置和立法管理,互联网管理体系已较为成
熟 。
1996 年 2 月 1 日 美 国 通 过 了 《 传 播 净 化 法 案 》
(
The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of 1996 , 简 称 CDA )
[1]。该法案是《电讯传播法案》一部分,是美国国会对管制互
联网色情内容做出的第一次尝试,以限制、阻止网上黄色内
容对青少年的影响和毒害。由于此法引起了言论自由与内容
管理方面的争论。美国最高法院于
1997 年 6 月裁定,该法因
违背美国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权而无效。
1998 年 10
月美国国会通过《儿童在线保护法》(
ChildOnline Protection
Act,简称 COPA),旨在对有害儿童身心健康的网络色情
内容加以管理。法案规定商业性的色情网站不得提供
17 岁以
下的未成年人浏览
“缺乏严肃文学、艺术、政治、科学价值的
裸体与性行为影像及文字
”有害身心的网站内容,对未满 18
岁的青少年进行必要的限制进入措施,以防止其浏览成人
网站。由于与言论自由矛盾,
1999 年 2 月,法官裁定 COPA
违宪。
2000 年 4 月 20 日,美国国会发布《儿童网络隐私规
则》。
2000 年 12 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儿童互联网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