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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自我实现需求。因此装饰作为满足人们更高心理需求的一种方式有其存在价值。社会发
展的最终目的并不仅仅是创造更高的生产力,而是创造更公平、更人性化的社会,使大多数
人在物质、精神两方面的需求都能够得到最大的满足。
  人们对装饰的追求属于内在的精神需求,是社会发展的组成部分之一,理应得到一定
程度的满足。捍卫文化的多样性与尊重人的尊严是密不可分的。装饰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组
成部分在文化传承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装饰本身。任何事物的
产生、发展以及消亡都是一种过程,都会处于某种阶段,而不会永久性地停留于某种恒定的
结果。装饰发展到卢斯所处的时代,其含义已经产生了变化,装饰意识是人类的天性或者可
以说是人类集体无意识的内容之一个长久以来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如果抛开其他一切
因素单纯地讨论装饰好还是不好,属于善还是属于恶,恐怕毫无意义。如贡布里希所说:
“从心理学上和历史上追溯反对装饰的根源时,我们必须注意反对装饰的不同动机。如果装
饰被看作庆祝的一种形式,那么只有装饰得不恰当时,才是应该反对的。

  参考文献:
  

[1]李砚祖.装饰之道[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