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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察觉作品某一方面不够完美,也许再过一段时间我们又会发现作品其它不如人意的地方。
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现代装饰艺术同样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不断的艺术享受,我
们的心灵就会因获得了艺术养分而跨越了原有的欣赏层次,进入了更高的层次。原有的装饰
作品的美,不再会使心灵感到快乐和满足,这说明现代装饰艺术的欣赏与享受促进了人的
心灵发展。
  装饰欣赏与享受这种情况还表明,装饰欣赏与享受本来是目的,却转变成了使心灵发
展的手段,随着心灵的不断充实和成长,装饰同样不会停留在某一点上,而会以某一新的
体验和感受为媒介进入新的经验之中。自古以来的装饰普遍地反映了

“美不守恒”的法则。

  装饰欣赏与享受还进一步表明,装饰艺术是作为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纽带而存在的。
无论就其内容或存在方式来说,都具有社会的性质,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欣赏与享受。因
为只有在社会中,装饰才是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纽带,正是这个纽带沟通了人们的心灵。
  

4 现代装饰中的文质学

  现代装饰与文质相随是装饰的必然阶段,文质现象属美学的范畴。在装饰上,

“文”指装

饰对象的形式和形式美,

“质”指装饰对象的本质和内容,它是由哲学和伦理学转化而来的

美学概念。在中国,古之装饰,慧及文质,已有其说:

“和氏之璧不饰以五采,随侯之珠不

饰以银黄,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之。夫物之待饰而后行者,其质不美也。

”(《韩非子?解

老》)我们从文中可以看出,古人对装饰与文质的关系理解得十分精到。
  在哲学上,

“文”指一切事物具有特征的外在形式,它是事物按其本质规定所呈现出来

的。

“文”体现在装饰上是指“和氏之璧,不饰以五采”中五采一类的装饰形式。“质”指一切事

物的内在规定性,体现在装饰上是指

“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之”中的“质”。按中国传统哲学

的观念,

“凡物之观,必先有质,而后有文,则质乃礼之本”,因此,任何事物都是质与文,

即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装饰也因此是

“质”即装饰对象与“文”即装饰形式的统一。

  在伦理学上,

“文”指一切文化教养,“质”指人内在固有的伦理品质。孔子提出:“质胜

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雍也》)认为人应文质具备,单有文而无

,单有质而无文都不完美。

  依据中国美学观念,

“贵质者不贵靡”李梦阳(《与徐氏论文书》),质与文构成对立统

一的两个方面,质占决定和主导地位

,文处于从属的地位。

  参考文献
  

[1] 聂振斌.《王国维美学思想述评》.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

  

[2] 杭间,何洁,勒埭强.《中国传统图形与现代视觉设计》.山东画报出版社,2005

  

[3] 曹林.《装饰艺术源流》.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4] 贡布里希.《艺术与错觉:图像再现的心理学研究》.湖南科技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