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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监管的规定,由于体制的缺陷和法律的滞后性,我国对食品质监管理的随意性很大。迄今
为止,我国还没有能够在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各个环节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食品安全监管
的基本法律。
  

2.2.2 食品质监部门职能交叉混乱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权限分属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环保、法制、计划和财政等部
门,形成了

“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局面,这种多机构分段监管模式导致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时无部门负责,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2.2.3 食品质检水平标准化不高

  具体而言:检测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主要是政府机构的强制性检验检测,而食品业
自身的检验检测意识不够;检测方式不合理,当前食品质量检测采取传统式、突击式和运动
式检查检测,并未开展例行检测;检验机构缺乏统一的发展规划,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
重;检验检测机构能力也有待提高。
  

3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措施

  

3.1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首先,针对食品安全标准的

“缺位”问题,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标准体系,并结合我国

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和补充我国食品安全的具体标准。其次,针对食品安全标准的

“错位”问

题,应当协调当前食品安全的四级标准,尽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如可以将四级标
准减少到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的两级标准,也可以考虑将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转化为食品
安全技术性法规。再次,针对食品安全标准的

“低位”问题,应当借鉴国际标准,提高自身标

准要求,实现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接轨。
  

3.2 构建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3.2.1 将标准化管理贯穿于食品原料种养殖、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全过程

  (

1)原料种养殖的标准化管理。

  食品加工的原料为农产品,农业是食品工业的

“第一车间”。原材料种养殖的标准化是全

程标准化管理过程的第一步,首先要求对原材料种养殖的织染环境、生产环境进行统一规划,
确定种养殖的基本条件;其次要统一规范种苗供给、种养殖过程控制(特别是病虫害防治)
到产品收获的全过程。
  (

2)生产加工的标准化管理。

  这主要包括环境场所、厂房设施、生产设备的标准化,人员的标准化,加工操作的标准
化,卫生管理的标准化等。
  (

3)检测的标准化管理。

  这要求建立标准化的食品质量检测实验室、检验过程和程序的标准化、以及严格按实验
结果与食品安全标准对比。
  (

4)流通环节的标准化管理。

  这主要是指在储运环节上为了避免食品遭受污染,而对食品的包装(罐装、盒装或袋
装)、包装材料的成分等进行标准化要求;以及明晰食品标签,实现标签的标准化。
  

3.2.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首先,统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议成立国际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由这一机构对食品
的生产、流通、贸易和消费全过程进行统一监管,彻底解决部门间分割与不协调问题;同时,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组织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其次,完善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质监系统应当研究食品可能发生
的危害后果及其严重性,以及危害发生的概率,并据此划分食品的风险等级,其动态评估
结果作为政府食品安全决策和管理的基础。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质监主管部门应当有一
套统一的、程序化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指挥解决危机,并制定预防方案,避免同类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