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了矿安全隐患整改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对检查提出的
15 条影响安
全生产的隐患或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按照《责令整改指令书》的要求,
“
”
按 五落实
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安排落实进行整改。
为使我矿隐患整改工作顺利进行,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以及在发生事故后将
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隐患整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预案。
一、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总指挥:矿 长
副指挥: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防突副矿长、地测驻
矿安全监察员
成 员:调度室主任、安全科科长、通风科科长、防突队队长、机电科科长、运输队
队长、采煤队队长、掘进队队长、矿办公室主任。
2、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3、矿井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
除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外,针对现场事故发生的类
型和特征,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还须及时组织召集具有相应业务专业资质的
现场救援人员。
4、各有关人员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
(
1)矿长:负责应急救援总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
2)总工程师:是矿长应急救援指挥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制定应
急救援方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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