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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展示设计的空间形态和意境传达

1.1 空间形态

而立体构成作为传统基础课程,基本上是遵循创始人阿尔伯斯的教学理论

, 即不考

虑任何其他材料,而是通过纸来研究立体的造型和空间关系。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
的进步,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地更新,对立体构成的教学要求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这就需要我们在立体构成课的教学中不断地创新与发展,使学生在学习这门课程后能
对设计观念的认识有所扩展和深入,用一种空间的、视觉的综合思想去看待设计,以创
造更美的视觉环境。

相对而言空间的含义非常复杂。在词典中定义为

“物质存在的形式”。哲学定义是:

空间 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眼睛可以看到、手可以

触到的具体事物,都是处在一定空间位置中的具体事物,都具有空间的具体规定,
没有空间规定的具体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是运动的表现形式,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
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是绝对抽象事物和相对抽象事物、元本体和元实体组成
的对立统一体,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普通个
体成员。而我们平常所理解的空间,从某种角度上说是指客观实体相对的概念。通常用
哲学的观点解释,空间是无形态的

 ,只要是实体以外的部分就是空间,空间是不可见,

不可触摸,可被感知的。例如在自然界中每一物体都有自身的空间概念,可大可小,可
以说宇宙是一个空间,可以说地球是一个空间,同样也可以说一本书,一个玻璃杯,
一张桌子各自形成自己的空间。空间无处不在,空间是生命存在的方式,它甚至存在于
人脑的思维中,在绘画作品中,无论是西方写实性绘画还是中国传统水墨画都在追求
空间,只不过前者追求的是现实空间,也就是绘画中的透视概念:而后者则是追求意
境,一种更为深远的空间概念。

1.2 意境传达

二、现代展示设计的空间形态和意境

2.1 空间形态中的空间

在立体构成课的教学当中,立体构成可以说是对平面、色彩与空间的综合理解。研

究的方向是追求有关形态的所有可能性,这就要求学生从理论上加强对造型观念的认
知,从诸多方面进行形态要素的分解、重构等视觉综合训练,从而加强他们对形态的全
面理解和意识升华。作为形态这个研究的主体,我们除了对造型结构的把握外(区分形
体、形象和形态),还应在构成造型的材质和空间环境的互动上重点加强训练。现代的
立体构成教育不再单纯局限于一个物体本身,而是扩展到描述环境与物体的关系,所
谓环境就是一个空间概念,包括物理空间和心理空间。每一件作品都应在造型存在于环
境的对话中给人以视觉、听觉、嗅觉等全方位的感受,就像一件雕塑作品或一座建筑一
样,它们的存在都应考虑到与周围环境的呼应,它们的美因空间的自然状态或人为的
雕琢而变得更加灿烂。当前人类加强了对环境的保护,在设计方面向往一种人与自然协
调发展的空间环境,这种创作观念在设计中被广泛推崇。例如美国著名建筑设计师赖特
设计的流水别墅,充分利用地形、水体等自然环境,依山傍水,造型独特,做到了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