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指标比发达国家的回
用水水质标准还严格。这一方面使得许多现有中水工程不达标;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建筑中
水工程的推广和普及。此外,中水回用的监管也存在缺位问题,在缺乏现场例行监测和管理
部门监测的情况下,大部分建筑中水设施的运行实际上处于失控状态,无法保证用户用水
要求。

  二、摆脱中水回用困境的可选择的对策

  面对中水回用面临的种种问题,已有的研究提出了许多探讨性的对策,但并不是所有
的对策都有效可行。

  

1.加强宣传,转变观念

  中水回用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许多发达国家得到了
有效应用。因此,为了在我国推广中水回用,对企业和民众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们认识到中
水回用的社会经济意义便或了首要的工作。然而宣传教育只是前提性的工作,并不能从根本
上推广中水回用。我国宣传推广中水回用也有近

20 年的历史,部分地区甚至出台了强制性

政策,至今效果并不明显,这就表明还有更为根本的制约因素有待解决。

  

2.改革水价

  中水回用受阻的一个直接原因是中水水价相对于自来水不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而人
们普遍认为目前的水价偏低,因此提高自来水的价格似乎是促进中水回用的一个可选择的
措施。然而,我国的水权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水资源成本不能准确获得,加上供水行业的
自然垄断特性,使得自来水的价格受到严格管理。此外,自来水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
水价的提高必然会直接增加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成本,而提高水价带来的收益则
是间接和难以衡量的,这一点是水价不能轻易变动的根本原因。水价的改革牵涉方方面面的
因素,仅仅为了促进中水回用而提高水价,在实践中是不可行的。从这一点来说,设法降低
中水的价格才是正确的途径。

  

3.政府补贴

  中水回用在一定程度上是一项公共事业,因此政府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在中水回用发
展的初期,由于需要初始投资以及经验积累,中水回用在经济收益上存在着较高的风险,
非政府部门没有足够的激励投资于中水回用。因此,政府对开展中水回用的单位进行补贴有
一定的必要性。补贴的方式包括:对中水处理设施进行补贴;对开展中水回用的企业减免相
关的税收和费用;投资建设一批

“样板工程”,促成实践上的示范效应和技术上的溢出效应。

  政府补贴对促进中水回用的推广有着直接的促进作用,但这项措施的弊端也是很明显
的。首先,这项措施只能在推广中水回用的初期采用,政府不可能一直补贴,因而促进作用
也不会一直存在。其次,政府的补贴直接关系到中水回用的成本,如果中水回用在有政府补
贴的情况下是可行的--即收益大于成本,一旦没有了政府的补贴则出现成本大于收益的
情况的话,这项措施也就失败了。最后,投资建设

“样板工程”会涉及公共支出,实施“样板

工程

”的单位在低成本的情况下会获得超额的收益,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寻租行为,从全

找水处理资料,就到一览水处理文库

http://wk.yl1001.com/s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