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较长期限的以单利计的数据
(一年期利率复利计算后实际收益率不低于相同期限的较大数
据的单利的实际收益率
)。
② 1990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15 日,年利率为 11.34%,4 月 16 日至 8 月 21 日,年利率
为
10.08%,8 月 22 日至 12 月 31 日,年利率为 8.64%,9.99%为其加权(以天数为其权
效
)平均年利率,本表括号内数据均为加权平均年利率。
②一年期利率按复利计算得出,其中 1979 年取 3.96%,1981 年为 5.04%,1982 年
为
5.58%,1983,1984 年均为 5.76%。
总体分析,目前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用的途径所限,基金的收益率偏低,这
一方面使基金呈逐渐贬值的趋势,另一方面使得目标替代率
(我国目标替代率的确定以养老
基金收益率等于工资增长率为假设前提
)无法实现,从而动摇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表 1
可以看出,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远低于工资增长率,个人账户实际积累额达不到目标积
累额,如不及时调整养者保险基金的投资组合,提高收益率,我国的养老保险在不久后将
陷入
“被迫提高缴费率——企业不堪重负,个人无力投保——养老保险制度崩溃”的危机之
中。
二、调整机构: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的前提
1.调整机构的总体构想
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用现状可知,其运用途径仅限于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收益率
低而且由基金所有者直接运用养老保险基金,在生产关系高度发达、生产分工日益精细的今
天已经力不从心。故基金所有者委托基金运营者代理基金投资运营业务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为此我们有必要引入委托一代理关系来分忻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的切实途径。
以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用仅限于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根本不需要专门的投资机
构。而将委托一代理关系引入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首先应从调整机构入手。
鉴于我国尚不具备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机构,而且资本市场合适的投资工具的
数量有限,养老保险基金营运增值的渠道亦受到限制。调整机构不应是局部的修补,而应是
全局性的变革
(参见图 1)
”
首先我们对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一简要历史回顾。我国是从
1984 年国有企业
推行退休费社会统筹开始的。近年来这千变革取得了三次重大进展。一是
1991 年 6 月国务院
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明确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费用由国
家、企业、职工个人三方负担,基金实行部分积累。二是
1995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
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通知》,明确基年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
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并逐步形成包括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个人储蓄性保险的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三是
1997 年 7 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
保险制度的决定》,有效地解决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和管理的分散化等问题,适应了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了社会保险走向法制化相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
1997 年的这次统一改变了养老保险群龙治水的混乱局面,有效地解决了政了多门、管
理费用高等问题。新成立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以下简称劳社部)作为全国性的社会保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