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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2)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3)室内、外电线、电缆架设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检查、维护是否带电作业,是否挂标志牌; 

  

 (5)配电箱和电器设备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相关环境下用电电压是否合格; 

  

 (7)电缆埋地是否合格; 

  

 (8)闸箱三相五线制的连接是否正确。 

  

 2.3 脚手架和模板情况检查 

  

 (1)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齐全、完整和可行; 

  

 (2)脚手架设计计算书是否完整; 

  

 (3)脚手架施工方案、使用安全措施、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4)脚手架用材料质量是否合格,与建筑物连接是否可靠和牢固,节点连接是否牢

固;

 

  

 (5)脚手架安装、拆除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6)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7)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模板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批。 

  

 2.4 交叉作业情况检查 

  

 (1)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整齐全; 

  

 (2)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3)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2.5 施工机械使用情况检查 

  

 (1)塔机的基础方案中对地基与基础的要求是否合理; 

  

 (2)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警示牌是否齐全; 

  

 (3)塔机使用中的检查、维修管理是否到位; 

  

 (4)操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及安全防护情况检查; 

  

 (5)机械使用中的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和落实; 

  

 (6)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齐全和落实; 

  

 (7)塔机安装、拆卸方案是否合理。 

  

 2.6 安全防护情况检查 

  

 (1)安全管理费用是否到位,是否设置专职安全人员; 

  

 (2)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防护措施是否健全,如高压线、地下电缆、运输道理等; 

  

 (3)不同工种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到位,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网、防护罩、绝缘鞋

等。

 

  

 3 处理好重大安全事故 

  

 3.1 如果发生了安全事故,按规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24 小时内向监理企业和建设单

位书面报告,特大事故不能超过

2 小时。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的项目监理部名称及报告人。 

  

 3.2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事故发生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

财产、防止事故扩大。有条件时,应予摄影或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