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风力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全部过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DL 408
—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 409
—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558
—19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DL/T 572
—19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666
—1999 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
DL/T 797
—2001 风力发电场检修规程
SD 292
—1988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电安全
[1994]227 号 关于修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部分条款的通
知》
3 总则
3.1 风力发电生产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风电场应建立、健全风电安全
生产网络,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2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标准规定,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必须予以制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