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8)室内生物活性报告、配方筛选、田间药效和田间示范试验报告 

    

9)残留试验报告 

    

10)环境试验报告 

    

11)相同产品证明材料(对相同产品) 

    

12)技术鉴定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必要时) 

    

13)标签、说明书 

    

14)制剂所用的原药来源和登记情况(由提供原药的单位出具) 

    

15)其它:包括企业简介、工商营业执照、产品专利、商标说明等。 

    

3、规范填写 

    

1)登记申请表内容要填写齐全 

    

要详细填写,可以不提交的材料要用

“/”表示,企业联系方式要详实,便于联系,法人

代表要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2)产品资料封面、登记申请表、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试验报告上的产品名称要一

致,混配制剂的配比要一致;

 

    

3)要有原药来源证明或说明; 

    

4)新办企业,要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生产企业定点证明,卫生杀虫剂企业对此暂不

要求,申请产品登记时可以暂时不提供,但在取得农药登记后一年以内应提供此证明。

 

    

(四)不同登记阶段和登记种类时的注意事项

 

    

1、田间试验阶段: 申请田间试验前必须确定产品所对应的登记种类。 

2、新农药登记: 提供其它国家的登记、使用情况。国内创制品种,其它国家尚未登记的,要
提供查询报告。要明确作用机制,否则不会登记。原药毒性级别为中等毒,必须先完成残留
试验。

 

3、新剂型登记: 要与现有剂型产品进行优缺点比较。鼓励开发对人和环境友好、运输、使用
方便的剂型。乳油等环境危害大的剂型产品登记会受限制。

 

    

4、新含量登记: 要说明改变含量的目的和意义。有部分产品因有效成分含量显著低于已

登记的同类产品的含量而不能取得登记。高活性有效成分含量过高,导致使用不方便,也不
能取得登记。如:

8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一般来说,使用浓度在 500—5000 倍之间(不包

括果树

),乳油不低于已登记的同类产品含量, 企业在开发新含量产品时应先了解已登记

的同类产品的含量,高含量制剂是微毒的,申请低含量同剂型制剂时,如该含量不在上述
限制范围内,则不要求进行毒性试验

 

    

5、混配制剂登记: 要说明混配目和配方筛选试验数据,若混配造成制剂不稳定,或增

毒,或混剂中某一种组分的浪费,一般不会登记。如果至少对一种有效成分来说是新剂型,
应当进行环境生态试验,即对鱼、鸟、蜂、蚕的毒性试验。

 

    

6、高渗剂、增效剂产品的登记:建议不减少原有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仅在使用剂量上

作调整。今后,含有高渗剂的除草剂产品在产品名称中不能冠以

“高渗”二字。  茎叶处理或定

向喷雾使用的除草剂,加入高渗剂是为了保证防治效果所采取的措施之一,不应在产品名
称中作特别体现。其资料要求为:

 

    

1)简介,包括名称、结构式、含量、来源、国外使用情况等; 

     

2)室内活性测定报告,包括增效剂(高渗剂)本身的活性测定报告、加与不加增效剂(高、渗

)的制剂对靶标生物的活性对比试验报告、加入量的筛选报告; 

     

3)含量及分析方法要求订入产品标准中。高渗剂还需提供渗透时间指标及测定方法;对

加与不加高渗剂的制剂进行渗透时间的对比试验

(在标准编制说明中提供)。 

    

7、相同产品登记: 要提供相同产品认定证明。混剂配比不一致;制剂相同,但使用范围

不同,应同时按相同产品和新使用范围提交资料;含量不一致;加高渗剂、增效剂产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