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负责所内后勤保障工作;
3
、负责基建、土地和房屋维修管理;
4
、负责办公设备、劳保用品管理;
5
、负责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6
、负责车辆管理;
7
、负责职工福利工作;
8
、负责邮件收发管理及行政后勤、户籍、工作证等事务管理;
9
、负责双桥基地物业管理;
10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处
1
、负责拟订所信息化发展规划,起草信息化管理有关规定;
2
、承担国内外的农药信息交流及培训工作;
3
、负责全国农药信息网络体系、《中国农药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
、负责所内局域网、登记审批流程及标签电子档案库等网络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农药科学与管理》、
《农药登记公告》、
《农药登记管理信息汇编》、
《农药管理》
(体系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6
、负责全所计算机网络设备采购、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7
、负责技术资料和图书报刊管理工作;
8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药政处
1
、负责有关农药登记管理规定的起草和实施;
2、组织起草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药登记审批程序等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农药登记
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3
、协调农药登记审批工作,提出综合审批意见;
4
、承担农药临时登记评审委员会及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5、参与农药法规和农药行业发展规划的拟定,承担农药登记管理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工
作;
6
、负责农药登记管理政策的咨询及相关培训;
7
、负责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农药登记初审工作的技术和政策指导;
8
、负责农药登记有关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9
、协助做好农药登记资料的受理和登记证管理工作;
10
、负责农药登记资料管理;
11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监督处
1
、负责有关农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实施;
2
、负责农药登记标签的评审及评审标准的拟订;
3
、负责农药标签电子档案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
、负责农药广告审查;
5
、承担农药登记后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监督结果的处理意见;
6、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农药违法案件,承办农药案件听证、复议、应诉和赔偿的具体
工作;
7
、负责农药举报和来信来访问题的处理;
8
、指导、督查地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培训农药监督管理人员;
9
、承担农药登记后监督管理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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