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2

 

、负责所内后勤保障工作;

  

3

 

、负责基建、土地和房屋维修管理;

  

4

 

、负责办公设备、劳保用品管理;

  

5

 

、负责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6

 

、负责车辆管理;

  

7

 

、负责职工福利工作;

  

8

 

、负责邮件收发管理及行政后勤、户籍、工作证等事务管理;

  

9

 

、负责双桥基地物业管理;

  

10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处
  

1

 

、负责拟订所信息化发展规划,起草信息化管理有关规定;

  

2

 

、承担国内外的农药信息交流及培训工作;

  

3

 

、负责全国农药信息网络体系、《中国农药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

 

、负责所内局域网、登记审批流程及标签电子档案库等网络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农药科学与管理》、

《农药登记公告》、

《农药登记管理信息汇编》、

《农药管理》

 

(体系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6

 

、负责全所计算机网络设备采购、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7

 

、负责技术资料和图书报刊管理工作;

  

8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药政处
  

1

 

、负责有关农药登记管理规定的起草和实施;

  

2、组织起草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药登记审批程序等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农药登记

 

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3

 

、协调农药登记审批工作,提出综合审批意见;

  

4

 

、承担农药临时登记评审委员会及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5、参与农药法规和农药行业发展规划的拟定,承担农药登记管理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工
 

作;
  

6

 

、负责农药登记管理政策的咨询及相关培训;

  

7

 

、负责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农药登记初审工作的技术和政策指导;

  

8

 

、负责农药登记有关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9

 

、协助做好农药登记资料的受理和登记证管理工作;

  

10

 

、负责农药登记资料管理;

  

11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监督处
  

1

 

、负责有关农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实施;

  

2

 

、负责农药登记标签的评审及评审标准的拟订;

  

3

 

、负责农药标签电子档案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

 

、负责农药广告审查;

  

5

 

、承担农药登记后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监督结果的处理意见;

  

6、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农药违法案件,承办农药案件听证、复议、应诉和赔偿的具体

 

工作;
  

7

 

、负责农药举报和来信来访问题的处理;

  

8

 

、指导、督查地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培训农药监督管理人员;

  

9

 

、承担农药登记后监督管理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