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亚慢(急)性毒性试验
要求 90 天大鼠喂养试验。用于加工成蚊香类、气雾剂和防蛀剂等具有反复吸
入可能制剂的原药,还应当提供
28 天亚急性吸入毒性试验;用于加工成驱避
剂等可能长期接触皮肤制剂的原药,还应当提供
28 天亚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C 致突变性试验
a 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
b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c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d 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
以上 a-c 项试验任何一项出现阳性结果,第 d 项为阴性,则应当增加另一项
体内试验(首选体内哺乳动物细胞
UDS 试验)。当 a-c 项试验均为阴性结果,
而第
d 项为阳性时,则应当增加体内哺乳动物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或显性
致死试验。
D 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
4.1.2.1.5 环境影响资料
A 所加工的制剂专用于内环境的,提供以下试验报告。根据农药特性或用途
的不同,可以适当减免部分试验。
a 挥发性试验;
b 水解试验;
c 水中光解试验;
d 家蚕毒性试验。
B 所加工制剂用于外环境的,提供以下试验报告。根据农药特性或用途的不
同,可以适当减免部分试验。
a 挥发性试验;
b
土壤吸附试验;
c
土壤降解试验;
d
水解试验;
e
水中光解试验;
f 水-
沉积物降解试验;
g
鸟类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h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i
水蚤急性毒性试验;
j 藻类急性毒性试验;
k 蜜蜂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l 蜜蜂急性接触毒性试验;
m 家蚕急性毒性试验。
4.1.2.1.6 产品标签
同一般新农药,见 3.2.2.6。
4.1.2.1.7 产品安全数据单(MSDS)
4.1.2.1.8 其他资料
A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有的毒理、环境影响试验和登记情况资料或综合查询
报告等;
B 其他。
4.1.2.2 制剂临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