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方式等特点,可以适当减免部分试验。
a 鸟类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b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c 水蚤急性毒性试验;
d 藻类急性毒性试验;
e 蜜蜂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f 蜜蜂急性接触毒性试验;
g 家蚕急性毒性试验。
加工制剂所使用的原药对水蚤或藻类的毒性试验结果为低毒、并提供原药环
境试验摘要资料的,可以不再提供对该种生物的试验资料。
产品为缓慢释放的农药剂型的,应当提供土壤降解和土壤吸附试验资料。
4.5.3 正式登记
4.5.3.1 原药正式登记
4.5.3.1.1 正式登记申请表
4.5.3.1.2 产品摘要资料
包括产地、产品化学、毒理学、环境影响、境外登记情况等资料简述。
4.5.3.1.3
产品化学资料
同临时登记规定,见 4.5.2.1.3。
4.5.3.1.4 毒理学资料
同一般新农药登记,见 3.2.2.4。但对已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作为食品添加剂、
保健食品、药品等登记使用的,在提供有关部门批准证明和试验的文献资料并经
评审能符合农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
,可以不提供繁殖毒性、致畸、慢性和致癌试验
等资料。
4.5.3.1.5 环境影响资料
提供以下试验报告。根据农药的特性和用途不同,可以适当减免部分试验。
A 环境行为试验
a 土壤降解试验;
b 水解试验;
c 水中光解试验。
B 环境毒性试验
a 鸟类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b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c 水蚤急性毒性试验;
d 藻类急性毒性试验;
e 蜜蜂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f 蜜蜂急性接触毒性试验;
g 家蚕急性毒性试验。
4.5.3.1.6 标签或者所附具的说明书
A 按照《条例》、农业部有关农药产品标签管理的规定和试验结果设计的正式
登记标签样张;
B 批准农药临时登记时加盖农药登记审批专用章的标签样张、说明书;
C 临时登记期间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的标签。
4.5.3.1.7 产品安全数据单(MSDS)
4.5.3.1.8 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