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
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B.持有至到期投资;
C.货款和应收款项;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其他金融负债。
(
2)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
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
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
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
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债券利息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
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C.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款项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
金融。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的,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管理制度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期
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
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
入投资损益。
E.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除《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外,按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
(
3)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A.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
值。
B.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C.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
公允价值的基础。
D.企业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应当使用合同条款和特
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
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
4)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
期末,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A.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
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
准备。
B.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经单项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