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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需注意的是褐煤的纯煤真相对密度变化较大

,一般为 1.1~1.4g/cm3 以上。在测定浮煤挥发

分的同时

,应检测浮煤分析水分、灰分、全硫以及根据煤种的不同而分别测定黏结指数、胶质

,透光率、最高内在水分和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对褐煤还应适当地测定腐植酸和褐煤蜡。

 
  (四)动力煤,对动力用煤

,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煤芯煤样测定煤灰成分,煤灰熔融性。

在精查阶段

,检测样品比例数可适当增加,最终普查报告检测样品的比例数也不宜过少。 

  二、煤质检测的具体方法

1.取样:以当天同地点所来煤样为同一批,按分散均匀采取

粒度不大于

13ram 的煤样约 500g 左右,破碎后经 qb6mm 分样筛,筛取 6ram 以下的煤样约

100 克供测定湿份用。2.称样方法的说明:(每个样各称两份) 
  (一)湿份及固有水分的称样方法。将空玻璃器皿称重去皮后,直接称取煤样得煤样重。
取下已称入煤样的玻璃皿,使天平回零后再称该有煤样的玻璃皿的重量,为烘前重。煤样经
烘干后并冷却至室温直接称得的重量为烘后重。

 

  (二)测定灰份的称样方法,先称出空灰皿的重量记下后进行去皮,再加入煤样,称
得的重量即为煤样重。经过灰化后的灰皿冷却至室温,直接称得的重量即为灰皿及灰的重量。
 
  (三)测定挥发份的称样方法,将不带盖挥发份坩埚称重后去皮,加入煤样后即得煤
样重。取下有煤样的坩埚使天平回零后,将坩埚盖盖好再称总重量即为干馏前重。样品经干
馏后冷却至室温的带盖坩埚,直接称重即为干馏后重。

 

  

3.湿份的测定 

  称取经

 6mm 分样筛后所取得的 qb6mm 以下的煤样约 25g(m)于约 qb9cm 的玻璃培养皿

中,置

50

℃鼓风干燥箱中烘 2h,取出冷至室温后称重。 

  

4. 固有水分的测定 

  (一)将测过湿份后的煤样立即用高速粉碎机

(12000 转/rain)进行粉碎,并经过 8O 目

筛筛下的粉状煤样,装入广口磨口瓶中,供测定固有水分、灰份及挥发份取样用。

 

  (二)称取粉状样品约

1g(m)于玻璃称量瓶中,置于 105~C 的鼓风干燥箱中(不开鼓风

)烘 2h 取出,冷却至室温后称重。 

  

5.全水份的计算:全水分(%)=C 

  

6.灰份的测定称取粉状煤样约 1.000g(m)于瓷灰皿中均匀摊平,置于灰皿架上,打开

已升温至

850

℃的高温电炉炉门,将灰皿架放在炉门内(稍为推进一点)待煤样已不冒黑烟后

再推入高温区

(若煤样发生爆燃,此样应作废)。关好炉门,重新调整设定温度为 815~C,待

炉温升至

815

℃±10℃后保持约 40min(灼烧至无黑色)后打开炉门,取出灰皿,冷却至室温

后称重,按式计算结果:灰份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