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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一般分上、中、下三层。上层指水面下

0.5m 处,水深不到 0.5m 时,在水深 1/2 处中层指 1/2

水深处。下层指河底以上

0.5m 处。

    2.2 样品的保存及运输凡是能够进行现场测定的项目,应该在现场进行测定。水样运输前应
将容器的外

(内)盖盖紧。装箱时应用泡沫塑料等分隔,以防破损。箱子上应有“切勿倒置”等明

显标志。同一采样点的样品瓶应尽量装在同一个箱子中

;如分装在几个箱子内,则各箱内均应

有同样的采样记录表。运输前应检查所采水样是否已全部装箱。运输时应有专门押运人员。水
样交化验室时

,应有交接手续。

    3 地下水监测
    地下水指以各种形式埋藏在地壳空隙中的水,包括包气带和饱水带中的水。一般矿区地下
水受到煤矿生产工作的影响比较大

,同时也是矿区主要工业和生活用水的来源。拟建项目对

于地下水的影响预测监测必须要认真慎重对待。
    3.1 监测点布设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井点采用控制性布点与功能性布点相结合的布设原则
上。具体监测布点要详细了解拟建项目地址周围水线和地下水井口的分布。监测井应该是常
年使用的民井和生产井。一般不专门开凿监测井。采样深度要在地下水水面下

0.5m 以下。对

封闭的生产井可在抽水时从泵房出水管放水阀处采样

,采样前应将抽水管中存水放净。对于

自喷的泉水

,可在涌口处出水水流的中心采样。采集不自喷泉水时,将停滞在抽水管的水汲出,

新水更替之后

,再进行采样。

    3.2 样品的保存与运输采集水样后,立即往水样中加入保存剂,然后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
贴好标签

,标签设计可以根据各站具体情况,一般应包括监测井号、采样日期和时间、监测项目、

采样人等。样品运输

:(1)不得将现场测定后的剩余水样作为实验室分析样品送往实验室。(2)

水样装箱前应将水样容器内外盖盖紧

,对装有水样的玻璃磨口瓶应用聚乙烯薄膜覆盖瓶口并

用细绳将瓶塞与瓶颈系紧。

(3)同一采样点的样品瓶尽量装在同一箱内,与采样记录逐件核对,

检查所采水样是否已全部装箱。

(4)装箱时应用泡沫塑料或波纹纸板垫底和间隔防震。有盖的

样品箱应有

“切勿倒置”等明显标志。(5)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光照射,气温异常偏高或偏

低时还应采取适当保温措施。
    3.3 监测项目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项目的选择,应根据建设项目行业污水特点、评价等级、
存在或可能引发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而确定。因为监测水样是密封保存

,同时内部含有一些

生物

,在密封条件下微生物的代谢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到水样内的各种物质的监测准确性。

所以应该尽可能的减少采样和检验之间的时间间隔。凡能在现场测定的项目

,均应在现场测

定。①现场监测项目包括

:水位、水量、水温、pH 值、电导率、浑浊度、色、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等

指标

,同时还应测定气温、描述天气状况和近期降水情况。②水位地下水水位监测是测量静水

位埋藏深度和高程。水位监测井的起测处

(井口固定点)和附近地面必须测定高度。可按 SL58-

93《水文普通测量规范》执行,按五等水准测量标准监测。手工法测水位时,用布卷尺、钢卷尺、
测绳等测具测量井口固定点至地下水水面竖直距离两次

,当连续两次静水位测量数值之差不

大于

±1cm/10m 时,可将其均值作为监测数据。水位监测结果以米(m)为单位,记至小数点后两

位。
    3.4 地下水监测方法地下水监测的成分较多,因此要求较高,所涉及的监测方法较多较复杂。
具体监测各种污染物成分的方法应该严格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的标准执行。
    4 矿井水的监测
    煤炭开采和选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采煤废水和选煤废水。采煤废水:煤炭开采过程中,
排放到环境水体的煤矿矿井水或露天煤矿疏干水。选煤废水

:在选煤厂煤泥水处理工艺中,洗

水不能形成闭路循环

,需向环境排放的那部分废水。矿井水的监测严格按照《煤炭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20426-2006)执行。①采样:煤炭工业废水采样点应设置在排污单位废水处理设

施排放口

(有毒污染物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按规定设置标志。采样口应设置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