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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程中是已经抹了底灰的,这部分费用是需要支付的,继而造成这部分费用重复计算
增加了建设单位的项目投入。

 

  

5.材料价格 

  近年来,建筑工程签订的合同有部分为总价包干,即承包内容为图纸所有内容,而施
工材料的价格也在投标时由建设单位限定,材料波动的风险则由施工单位一方承担。若主要
材料价格波动太大,即使合同中双方已有约定超过某个幅度时可调价,但在材料价格上仍
会产生很大分歧,势必影响工程结算的进度。例如在

2005、2006 年期间,钢铁、铜铝价格波

动特别大,引起钢材、电线等材料价格产生巨大的变化,这巨大的材料价差导致施工单位不
甘心以合同价进行结算,不交付建设单位,强迫建设单位同意调整材料价差,影响竣工结
算的进程。

 

  

6.虚增工程量 

  虚增工程量是一些施工企业为了增加施工成本的一种重要方法,即便有时这些虚增工
程量并不是施工企业人为因素所造成的。例如在一个分项工程中,往往会存在人为重复计算
工程量的问题,这种情况在一些隐蔽的工程中经常会出现;还有一种重复计算工程量的情
况就是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结算的时候,把在一些定额项目中已经列入结算的列项在其它
定额项目中又列人其中,造成同一列项因为两次在定额项目计算而被重复计费的问题。

 

  二、建设工程预结算中问题的处理

 

  

1.合同方面 

  合同作为合作双方的法律文件,签订双方必须要对合同的制定高度重视。一旦合同自身
出现问题将给工程单位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订立合同时必须综合多个方面考虑,对合同
内的条款反复研究后确定无误才能签署。此外,面对新时期变化万千的市场经济局势,合同
中必须要对材料的变动提前预知,尤其要避免因合同问题而造成的各种经济风险,防止因
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成本过高问题。

 

  

2.材料方面 

  重点对工程建筑材料的价差实施严格预算审核,这主要是由于工程单位需要购买大量
的工程材料,对项目造价成本有着决定性作用。更主要的是在项目施工阶段过程中,材料价
格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出现变动,对材料价差的风险由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建
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应该积极关注建筑材料价格信息、指导等有关资料,对市场上的材料行
情及时把握,避免因价格问题带来的各种风险。

 

  

3.虚增工程量问题 

  

(1)招标时,清单出具要严谨,对参与招标单位上交的资料严格审核,同时建设单位对

清单漏项错项严重的情况要追究审计单位的责任;审计人员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对施
工建筑工程进行全方面的熟悉了解,确保自己具备熟练的工程量计算技能,同时,一旦出
现严重的错项漏项情况,审计单位应给予当事人一定的惩罚,明确责、权、利之间的关系,
以保证不再出现错误。

 

  

(2)工程量重复计算的问题。某分项工程在某定额项目中已列入计算,但在计算其他定

额项目中仍有此项工程量的计算,就是完成了某一单项工作但向建设单位要求支付了两次
钱,只是反映在套用不同的定额项目罢了。这一点在竣工结算中也经常遇到,例如在门窗洞
口上面的圈梁、过粱项目中,实际施工中有部分门窗上的过梁已经被圈梁代替,但在结算中,
过梁定额中有计算,圈梁项目中也没有扣除,这就重复计算了门窗的过梁工程,无形中增
加了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投资,多支付资金。建设单位现场技术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个
方面的审核,保证各项内容都能计算在内,不得出现漏算、少算、多算的问题。对结算后得到
的数据仔细审核,防止审核上的错漏带来经济上的问题。

 

  

(3)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签证方面也要严格管理,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每次签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