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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贯彻落实不到位

,瓦斯压力没卸掉,导致了突出的发生。 

  

3、走出“误区”切实抓好防突工作。目前有一部分人认为,突出是理论和技术上还没有解

决的世界性难题

,因此对防突工作失去信心,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误区,危害极大,必须立即纠正。

应强调指出

,“超出常规的异常性突出”是极少的,我们应走出误区,加强探索,采取针对性综合

防突措施

,绝大部分的突出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二、突出预兆及处理原则

 

  众所周知

,火山喷发和大地震前夕,都有一些预兆及异常现象发生。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亦如此

,绝大多数的突出事故在发生前,不但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明显预兆,而且遵循某种

规律

,人们一旦掌握了突出的预兆、机理和规律,就可利用已有成果,采取综合防突措施,把瓦斯

压力充分卸掉

,就可有效地控制突出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实现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规程第

182 条,对发现突出预兆的处理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对此确有不

同认识

,并持有两点异议:

① 什么是“预兆”,《规程》并未明确,但 95 年元月 25 日原煤炭部颁发

“防突细则”中,明确把煤体声响,煤的硬度、光泽及层理变化,掉渣、来压、煤体外移,瓦斯忽大

忽小

,打钻夹钻、喷孔等动力现象均视为“突出预兆“。②若按 182 条规定发现有突出预兆,就立

即停止作业、撤人、汇报

,显然是不现实的,除非突出煤层不开采。 

  本文认为

,突出预兆虽然不同的矿井、在突出危险程度不同的区域,其表现形式和显现也

各不相同

;但突出都有其孕育、发展和能量释放过程,而预兆伴随其突出过程,按主要特征大体

可分为

“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显现形式和处理原则亦各不相同。 

  

1、早期预兆也称“变化预兆”。主要特征:煤变软、光泽暗、节理层理都紊乱。处理原则:密切

观察、提高防突意识、加强防护监控。

 

  

2、中期预兆也称“动力预兆”。主要特征:钻沫多,钻进慢、夹、顶、喷孔异常见。中期动力预

,在突出威胁区并不明显,但在突出危险区显现较为强烈。“喷孔”是突出危险区常见的“正常

现象

”,是瓦斯卸压的“必然结果”,是潜在的“能量释放形式”,可使“坏事变成好事”,何况打钻作

业时都有安全煤岩柱保护

,因此不必惊慌失措,一般情况下不必撤人,应沉着冷静、从容处理,要

坚持把钻孔按防突设计要求打到位。

 

  处理原则

:(1)要进入一级防突状态,捕捉“临突预兆”;强化防护、监控;做好能随时撤出一

切人员的应急准备工作。

(2)打钻作业,应按以下原则处理:合理选用钻具。目前我国防突钻具,

按排渣形式大体可分为

“风排”和“水排”两大类,各有利弊,要因地制宜、科学选用。“水力排渣”

钻具的主要缺点是在突出危险区比风力排渣易堵孔、喷孔、卡钻

,所以进钻慢;但主要优点是粉

尘少

,综合安全性能高。“风力排渣”的主要优缺点与水力排渣相反,但其若操作失误,往往会发

生钻孔冒烟、孔口喷火等事故

;粉尘亦大,综合安全性能差。因此建议钻具按下述原则选用:在

动力现象不严重的区域仍可采用水力排渣钻具

;在动力现象尤其是喷孔严重的区域应选择风

力排渣钻具。打钻工艺

,在操作上,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① 要正确处理中期动力现象。 

  当出现夹钻、顶钻时

,应放慢钻进速度,且忌加压钻进;当出现喷孔时,应立即停钻、停电,注

意个人防护

,事后可采取“间歇”或“轮钻”等作业方式。 

  ②防止

“堵孔”现象发生。当发现排渣不畅时,立即停止进钻,处理堵渣,畅通再钻进。 

  ③要加强通风瓦斯管理

,严防钻机窝积聚超限。 

  ④要加强煤尘管理

,防止飞扬、堆积。采取“干式捕尘”、喷雾、洒水、清扫等综合措施。 

  ⑤会预防和处理孔口喷火事故。在采用风力排渣工艺时

,排渣不畅、堵孔、操作失误都可

能发生孔口先冒青烟

,后喷出“淡蓝色”火舌,十分吓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立即停钻、停电,用

“湿衣”捂灭孔口火舌。 

  ⑥要加强个人防护

,严防孔口喷射物或钻具伤人。在突出危险区打钻作业时,采取以上综

合措施

,是可以实现安全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