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贯彻落实不到位
,瓦斯压力没卸掉,导致了突出的发生。
3、走出“误区”切实抓好防突工作。目前有一部分人认为,突出是理论和技术上还没有解
决的世界性难题
,因此对防突工作失去信心,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误区,危害极大,必须立即纠正。
应强调指出
,“超出常规的异常性突出”是极少的,我们应走出误区,加强探索,采取针对性综合
防突措施
,绝大部分的突出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二、突出预兆及处理原则
众所周知
,火山喷发和大地震前夕,都有一些预兆及异常现象发生。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亦如此
,绝大多数的突出事故在发生前,不但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明显预兆,而且遵循某种
规律
,人们一旦掌握了突出的预兆、机理和规律,就可利用已有成果,采取综合防突措施,把瓦斯
压力充分卸掉
,就可有效地控制突出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实现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规程第
182 条,对发现突出预兆的处理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对此确有不
同认识
,并持有两点异议:
① 什么是“预兆”,《规程》并未明确,但 95 年元月 25 日原煤炭部颁发
的
“防突细则”中,明确把煤体声响,煤的硬度、光泽及层理变化,掉渣、来压、煤体外移,瓦斯忽大
忽小
,打钻夹钻、喷孔等动力现象均视为“突出预兆“。②若按 182 条规定发现有突出预兆,就立
即停止作业、撤人、汇报
,显然是不现实的,除非突出煤层不开采。
本文认为
,突出预兆虽然不同的矿井、在突出危险程度不同的区域,其表现形式和显现也
各不相同
;但突出都有其孕育、发展和能量释放过程,而预兆伴随其突出过程,按主要特征大体
可分为
“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显现形式和处理原则亦各不相同。
1、早期预兆也称“变化预兆”。主要特征:煤变软、光泽暗、节理层理都紊乱。处理原则:密切
观察、提高防突意识、加强防护监控。
2、中期预兆也称“动力预兆”。主要特征:钻沫多,钻进慢、夹、顶、喷孔异常见。中期动力预
兆
,在突出威胁区并不明显,但在突出危险区显现较为强烈。“喷孔”是突出危险区常见的“正常
现象
”,是瓦斯卸压的“必然结果”,是潜在的“能量释放形式”,可使“坏事变成好事”,何况打钻作
业时都有安全煤岩柱保护
,因此不必惊慌失措,一般情况下不必撤人,应沉着冷静、从容处理,要
坚持把钻孔按防突设计要求打到位。
处理原则
:(1)要进入一级防突状态,捕捉“临突预兆”;强化防护、监控;做好能随时撤出一
切人员的应急准备工作。
(2)打钻作业,应按以下原则处理:合理选用钻具。目前我国防突钻具,
按排渣形式大体可分为
“风排”和“水排”两大类,各有利弊,要因地制宜、科学选用。“水力排渣”
钻具的主要缺点是在突出危险区比风力排渣易堵孔、喷孔、卡钻
,所以进钻慢;但主要优点是粉
尘少
,综合安全性能高。“风力排渣”的主要优缺点与水力排渣相反,但其若操作失误,往往会发
生钻孔冒烟、孔口喷火等事故
;粉尘亦大,综合安全性能差。因此建议钻具按下述原则选用:在
动力现象不严重的区域仍可采用水力排渣钻具
;在动力现象尤其是喷孔严重的区域应选择风
力排渣钻具。打钻工艺
,在操作上,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① 要正确处理中期动力现象。
当出现夹钻、顶钻时
,应放慢钻进速度,且忌加压钻进;当出现喷孔时,应立即停钻、停电,注
意个人防护
,事后可采取“间歇”或“轮钻”等作业方式。
②防止
“堵孔”现象发生。当发现排渣不畅时,立即停止进钻,处理堵渣,畅通再钻进。
③要加强通风瓦斯管理
,严防钻机窝积聚超限。
④要加强煤尘管理
,防止飞扬、堆积。采取“干式捕尘”、喷雾、洒水、清扫等综合措施。
⑤会预防和处理孔口喷火事故。在采用风力排渣工艺时
,排渣不畅、堵孔、操作失误都可
能发生孔口先冒青烟
,后喷出“淡蓝色”火舌,十分吓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立即停钻、停电,用
“湿衣”捂灭孔口火舌。
⑥要加强个人防护
,严防孔口喷射物或钻具伤人。在突出危险区打钻作业时,采取以上综
合措施
,是可以实现安全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