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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键质量控制点跟踪监控。监督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
施工方法及工艺或操作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是否符合保证质量的要求。

(3)做好施工过程中

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于各工序的产出品和重要的部位。先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自检,自检合格
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施工。

(4)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当施工出现质量问题时,立即向施工的单位发出

通知,要求其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予以
整改,并跟踪检查,直到合格为止。

 

  

 3 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以及设备的质量控制 

  

 材料的经营和采购是工程项目质量和费用控制的重点。因为一方面材料费用占工程费

用的大部分

(一般 50%以上),另一方面材料是构成工程实体的要素,它决定了工程内在质

量。可以这么说,材料不合格不会有合格的工程,当然有合格的材料没有完善的材料质量控
制措施也会有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控制措施有:采购前必须将项目所需材料的质量要求、用
途、投入时间、数量说明清楚,做出材料计划表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规定这些内容。采购时供
应商通常是很多的,对各种供应的质量应有深入地了解,多收集一些说明书、产品介绍方面
的信息。材料采购前应仔细检查,并做出评价,保存记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入工地,更
不得使用。

 

  

 3.1 工程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质量检验的原则 

  

 工程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才允许在工程项目建设中

使用。监理工程师在进行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质量检查时,必须遵循坚持质量标准和及时
检验的原则。

 

  

 坚持质量标准原则。通常在合同文件中都对工程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质量标准作了

具体规定,它是进行质量检验,控制的直接依据,凡在合同中未作具体规定者,应根据工
程项目的整体质量目标,援引相应的技术规范或规定进行处理。

 

  

 及时检验原则。及时检验可以避免因为材料问题而导致停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质

量监理控制系统应对承包商的报检申请做出规定,承包商应按规定及时将拟用的材料,半
成品或构配件的质量保证资料及样品送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则应及时进行检验,以
保证所用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质量可靠性。

 

  

3.2 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检验的方法 

  

 常用的检验方法有以下几种:(1)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和项目的质量目标对承

包商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和质量保证资料进行审查。

(2)外观检查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

的样品,进行有关品种、规格标记、外形尺寸等方面进行直观检查。

(3)借助科学仪器、设备对

承包商提交的样品的机械性能、化学成份等进行检查。还可以依靠诸如超声波、

X 射线表面探

伤等科学仪器进行检查。

 

  

 在实践中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来源选择合适的检验

方法,并可以将几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

 

  

 3.3 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检验的深度 

  根据建筑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用途、来源等具体情况,确定其质量检验工作的深度。
一般可将检验深度分为以下三类方式。

(1)免验。即免去任何检验,通常对于已有足够的有说

服力的质量保证资料的一般材料,或实践证明其质量长期稳定,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的材料
可采取免验方式。

(2)抽验。即采取随机抽样检验的方式。它通常用于对所提供的质量保证资

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要求不符的一般材料,材料标记不清或对材料质量有怀疑时,以及较重
要的工程材料或需追踪检验以控制其质量保证程度等情况。

(3)全验。即对全部材料逐次逐批

检验。这种方式适用于重要工程或关键性施工部位所用材料,或对材料质量有严格要求以确
保工程安全、可靠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