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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要采用全部垮落法回收。

 

  (

4)在斜井穿过煤层或反斜井时,斜井上方的煤层,要参照跨巷回采经验回收。 

  (

5)回收斜井保护煤柱,要在地面和井筒内实施观测。 

  三、平铜、石门、大巷及上、下山煤柱回收设计

 

  各生产矿井在安全完好的条件下,要回收快要报废的平硐、石门、大巷和上、下山保护煤
柱和护巷煤柱。回收平硐、石门、大巷及上、下山煤柱时,要按它所在位置,实行跨采或巷下
采煤,运用从远到近、逐段回收、报废的办法。

 

  四、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工作管理

 

  (

1)煤柱留设、压煤开采设计、采动损害鉴定由国家、省级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

批准具有资质的技术部门进行。在存在分歧时,上级资质单位应对下级资质单位的设计、鉴
定组织专家进行修改、提出最终评审意见。

 

  (

2)保护煤柱的留设和变更权限 

  国有煤矿保护煤柱的留设,由国家、省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乡镇煤矿保护煤柱的
留设,由地市级煤炭行业部门审批;保护煤柱储量按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处
理;经批准后的保护煤柱不可随意变更;城镇及村庄保护煤柱经批准后,煤矿企业要以书
面形式把受护范围通知城镇、乡政府及村委会。

 

  在煤矿生产中,可自行留设临时性保护煤柱,但煤矿闭坑前一定回收。各级煤炭管理部
门对未及时回收保护煤柱,形成孤立块段,浪费煤炭资源的行为,要按情节轻重,依照《煤
炭法》、《煤炭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参考文献

 

  

[1] 杨赞行:谈“三下”采煤的行业管理,河北煤炭,2001.2 

  

[2] 陈俊杰等:断层构造影响下井筒保护煤柱开采研究,煤炭工程,2007.9 

  

[3] 李新安等:吴寨矿建筑物下压煤条带开采设计与试验,矿山测量,2004.2 

  

[4] 常春勤等:峰峰五矿工业广场保护煤柱开采设计,矿山测量,2003.4 

  

[5] 王成民等:杨村井田 3 煤第四系安全煤柱留设研究,煤矿现代化,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