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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程推荐采用露天剥挖方法时,需对岩土量和残煤量分别估算。
第四章灾害治理生态恢复工程规划
第一节采空治理区环境现状
一、环境概况
自然环境(自然条件、植被、土壤等)、社会环境(人口结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

情况)、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涉及的各类保护区或单位等)。

二、环境质量
简述采空区及固体废弃物对区域水环境(地表水、地下水)、水土流失、生态环境质

量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第二节生态恢复工程方案
一、生态恢复规划区基本情况
采空治理区施工结束后,可供生态恢复规划的土地状况(地形地物、可供恢复规划的

面积、覆盖层类别与质量、可利用方向等)。

二、生态恢复工程方案
土地利用目标描述、植被规划布局与规模、实施进度安排。
第五章主要治理条件
简述治理区的主要治理条件、现状及可利用(依托)程度。
第六章灾害治理实施规划
依据自治区政府

“有序实施”灾害治理的基本要求,以本地区需进行煤矿采空区灾害综

合治理区的地域位置、灾害程度、治理工程区数量和规模等因素为基础,按照总体规划、
采空区灾害详细勘查、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初步设计、治理工程施工、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等阶段,编制治理工程规划。总体规划要按

2013 年~2020 年时间段进行编制。项目安

排的时间顺序要体现轻重缓急的原则。要优先安排自治区重点煤炭企业的治理项目,要优
先安排灾害程度严重的煤炭企业的治理项目,要优先安排煤炭重点产区的治理项目。

第七章投资估算
依据治理工程技术方案、生态恢复工程方案和辅助工程的规划内容进行投资估算。
第八章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二、存在的主要题
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