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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如何规避劳动法。
    3、从操作产出分:
    a、工序计件,不能直接产出成品或工序成品的计件模式;
    b、成品计件,直接以产出成品计件。
    4、从作业时间限制分:
    a、限制作业时间计件,作业操作员按规定正常作业时间实地打卡,同时间上班同时间下
班,同时间加班;
    b、不限制作业时间计件,只规范上班时间,在完成生产计划的前提下,完成工作计划者
可下班;
    此处的选择其效果显而易见,但其操作需作出明确的规定。
    以上计件模式的选择,在实际选择时,还需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产品加工工艺的特点以
及数据可控性进行综合选择。
四、计件的单价
    计件的单价,这是计件的核心部分,计件的标的是衡量操作人员的劳动价值,计件单价
就是实现劳动价值向劳动报酬的转化。
    个人体会,有如下计件单价的计算方法:
    1、行业比较法:通过对行业和外协加工进行调研,确定产品加工单价,必须考虑比较同
类产品的内外部产能和加工成本,此方法适用于产品品种少,订单稳定的产品;
    2、历史经验法:通过对历史数据的统计,产出、投入、辅料用料、品质失败成本,制定出产
品的历史产能、用人成本和辅料成本,以此作为产品定价的依据,制定产品的单价,此方法
适用企业

IE 不成熟或没有 IE、没有标准工时的情况;

    3、IE 工时法:此为选择标工计件的一种,将不同组合产品的加工产出标的,根据产品的
标准工时转化成总的标准工时,直接以产出的标准工时计价。此类方法适用于,需要弱化计
件作用的工序,如品质要求较高,直接面对客户的工艺流程,操作员工不易理解。
    4、标工定价法:本人认为此方法为最科学,最易理解的定价方法,在此作详细阐述。
    产品单价:
    =加工单价+辅料单价(作辅料使用控制用)
    =(加工小时费用率+辅料小时费用率)*产品标工
    =(同等出勤时数下的用人成本/出勤时数+辅料单价/辅料使用时数)*产品标工
    即为产品单价,生产单位 PCS 所耗费的人工成本和辅料成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只需调
整其加工小时费用率;
    计件金额=SUM(入库数量*产品单价)-SUM(辅料用量*辅料单价)+异常补给(后面
异常处理作详细说明)

-品质扣款

    此处产品定价也面临法律问题,上述为加班生产不给予 1.5 倍、2 倍、3 倍的定价计算方法,
若考虑单价的

1.5 倍、2 倍、3 倍定价,可参考下面的定价方法:

    其实单价定价的 1.5 倍、2 倍、3 倍,只存在于产品加工单价,辅料单价是不会有变化的,
那么只需将同等出勤时数下的小时费用率改为

176 小时正班出勤下的小时费用率即可,平

时加班、假日加班生产时的加工单价可按倍数计算,辅料单价不变。个人认为只设置一个单
价,在实际操作中,效果比较好,若设置平时、加班两个单价,操作人员会出现选择倾向,
导致平时产出低,加班产出高,人工成本很不好控制。
    此处如何进行法律规避呢?
    首先,从操作工人意愿来说,绝大多数操作工人是愿意计件制生产的,可以获取更高收
入,减少上班时间。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只签计时;计件方案改为绩效奖金方案,计件单价
修正为产品附加值的计算,最后将计算出计件工资转化为计时工资

+绩效奖金的形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