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与国外市场交流合作,拓展国际化业务。在发展初期,熟悉境外市场运作规则,汲取经营经验和操作方式。之后逐步于境外设立独立的证券机构,拓宽境外市场,实施证券业务的多元化和立体化,真正实现中国证券行业的国际化进程。
参考文献: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光大证券自营交易异常情况的通报
[Z].2013-08-19.
[2] 光大证券债券交易再现乌龙 超低价卖出十年期国债[EB/OL].新华网,201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