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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三方关系图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

]派遣

劳工

订立

劳动合同

,由

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
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

劳动力

的雇用和

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

职业介绍机构

,它成为与

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

事人。  劳务派遣也有叫做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
而引进开发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方面用
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
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
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
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
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简单
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

劳动关系

,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

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
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
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
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
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
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
用关系。  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

劳动力市场

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

我国

劳务经济

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很快、问题很多的一种形式。在认清劳务

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对于象我国
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低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劳务派遣等劳务经济比较适应我国
的要素禀赋,比较能够充分发挥我国的资源比较优势。特别是在近几年来我国传统的就业岗
位不断减少、而劳动力供给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发展劳务派遣意义更加重大。

【劳务派遣的概念】
  非特指的

“劳务派遣”是一个关于现象、机构、人群和行为的宽泛的概念,它有三种

含义:

“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型就业。  “劳务派遣”型工作

安排

 “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组织形式,是用人单位通过外在的、只

从事赢利性的劳务提供业务的组织,来安排一些临时的、非固定的或特殊的工作需要的工作
安排形式。  

“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组织是不同于传统企业的一种新的社会资源组织

形式。它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
式赚取利润,来生存发展。  

“劳务派遣”型就业“劳务派遣”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

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
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与各类就业形式相比,

“劳

务派遣

”型就业的特点是,它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业。  与其他劳务经济形式相比较,

劳务派遣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

劳务

中介

、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劳务派遣产生的背景】
  在中国劳务派遣一词是现任北京信立强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

昌同志发起的,同时李昌同志也是北京市崇文区人大代表。  劳务派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
市场主体自发选择的结果。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以及用工制度改革的深